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4-02 00:52:09
截至2025年4月1日收盘,上海电力(600021)报收于9.28元,上涨0.32%,换手率2.09%,成交量54.58万手,成交额5.05亿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621.52万元,占总成交额11.12%;游资资金净流出550.93万元,占总成交额1.09%;散户资金净流出5070.59万元,占总成交额10.03%。
近日上海电力披露,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4.86万户,较12月31日增加9795户,增幅为7.05%。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03万股减少至1.89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7.53万元。
上海电力2024年年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27.34亿元,同比上升0.78%;归母净利润20.46亿元,同比上升28.46%;扣非净利润18.95亿元,同比上升26.57%;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01.68亿元,同比下降6.8%;单季度归母净利润-4.13亿元,同比下降453.8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61亿元,同比下降1536.31%;负债率71.9%,投资收益15.31亿元,财务费用34.73亿元,毛利率23.4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42,733,886,034.16元,同比增长0.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5,978,960.30元,同比增长28.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94,695,413.48元,同比增长26.5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72,473,975.07元,同比增长10.35%。202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9,077,964,971.98元,同比增长4.67%;总资产为189,377,708,919.86元,同比增长12.34%。基本每股收益为0.6172元,同比增长24.59%;稀释每股收益为0.6172元,同比增长24.5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5635元,同比增长22.1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33%,增加1.19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52%,增加0.87个百分点。
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123,681,938.79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112,368,19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9,133,430.44元,分配2023年度红利563,348,729.00元,扣除永续债利息307,951,370.21元,2024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829,147,076.14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88,688,220.60元(含税),占当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永续债利息)的比例为45.36%。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际出席10名。会议由黄晨董事主持,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4年度职工薪酬决算结果及2025年度职工薪酬预算方案》等议案,均获得13票一致通过。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对外担保、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在上交所注册发行公司债券、2025年对外捐赠年度计划、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风险评估报告及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议案,部分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外,会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履职情况的监督报告》《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制定<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规定>》《成立上海电力印度尼西亚代表处》及《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等议案。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3名,张海啸监事委托邱林监事、唐兵监事委托冯鸣监事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 同意《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同意《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报纸上刊登的内容;4.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8元(含税),预计分配788,688,220.60元,详见相关公告;5.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6. 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 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相关公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4月23日14点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在上海天诚大酒店8楼第二会议室。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对外担保、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在上交所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修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中,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第5、6、7、10项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第6、10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16日,登记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联系人:廖文静、范晶云,联系电话:021-23108718。
芮明杰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全年共出席董事会13次,亲自出席12次,委托出席1次,未缺席。担任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分别出席各委员会会议4次、3次、3次、8次,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芮明杰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及高管薪酬、承诺履行、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现金分红等事项。他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对外担保在风险可控范围内;董事及高管薪酬合理;公司严格履行承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内部控制有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能力,同意续聘;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保障股东回报。公司建立了多渠道沟通机制,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实现董事会决策事项的闭环监督。芮明杰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敬登伟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全年共出席董事会13次,亲自出席12次,委托出席1次,未缺席,未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次。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重点关注事项包括: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沟通协作,确保审计质量和公正性;严格审查关联交易,确保其必要性和公允性;监督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予以认可;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监督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全年完成99项信息披露;审查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审阅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议利润分配方案,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公司建立了多渠道沟通机制,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敬登伟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郭永清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报告期内,郭永清出席了2次股东大会和13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或反对意见。此外,他还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出席了3次和8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参加了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郭永清重点关注了内部审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及高管薪酬、承诺履行、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现金分红等事项,确保公司运作规范。他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并通过多渠道沟通机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障知情权。郭永清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对外担保在风险可控范围内;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内部控制有效推进;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规定,保障股东回报。2025年,他将继续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岳克胜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报告期内,岳克胜共出席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13次,亲自出席12次,委托出席1次。他担任多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包括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共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24次。岳克胜重点关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及高管薪酬、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现金分红等事项。他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必要且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对外担保在风险可控范围内;董事及高管薪酬合理;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内部控制有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继续聘用;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此外,岳克胜积极参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并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参与业绩说明会,回复中小股东问题。2024年,公司累计完成99项信息披露,确保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岳克胜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潘斌作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高质量发展。潘斌出席了13次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10次,委托出席3次,未缺席。此外,他还参加了董事会下设的多个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战略与投资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8次,以及6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潘斌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董事及高管薪酬、信息披露、内部控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现金分红等事项,确保公司运营合法合规。他认真审核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认为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查了对外担保情况,确保担保决策程序合法;认可了董事及高管薪酬发放情况;监督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推进了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机构;审议了利润分配方案,保障股东稳定回报。潘斌还积极参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并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保障知情权。他在2024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回复了中小股东问题,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保护作用。潘斌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部门对国企改革和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简化董事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的具体内容,增加制定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及决策事项清单的要求;明确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并应在有异议时说明具体原因;增加公司拟以半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现金分红且不派发股票股利等情况时,半年度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删除了提案未获通过情况下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的内容;调整了关于董事会临时会议召集时间的规定;明确了董事对提案有重大分歧时可提出延期审议;以及调整了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的职责。上述修订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四月一日发布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3月28日修订)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水平。规则明确了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的职责,强调总经理应提供必要信息以支持董事会决策。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提交提案。规则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的授权事项,包括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授权,并制定了授权管理规定及决策事项清单。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由董事会决定,提名委员会负责审核人选。关联交易审议方面,明确了不同金额级别的关联交易审批流程,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重大议案应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会议通知、提案、表决程序、决议形成及信息披露等环节均有明确规定。董事应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受损的董事需承担赔偿责任。规则由股东大会批准生效,由董事长监督实施。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证星每日必读
2025-04-03
证星每日必读
2025-04-03
证星每日必读
2025-04-03
证星每日必读
2025-04-03
证星每日必读
2025-04-03
证星每日必读
2025-04-03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4-02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4-02
证券之星资讯
2025-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