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19日收盘,宏力达(688330)报收于29.45元,下跌0.84%,换手率0.57%,成交量7988.0手,成交额2358.13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4.4万元,占总成交额7.4%。
- 公司公告汇总:宏力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管理办法,并决定为参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74.4万元,占总成交额7.4%;- 游资资金净流入122.25万元,占总成交额5.18%;- 散户资金净流入52.15万元,占总成交额2.21%。
公司公告汇总
宏力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积极性。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处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Holystar Arabia Industrial Company Lt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12个月。
- 定于2025年4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须经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宏力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该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该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 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具备相应资格,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宏力达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监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
- 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宏力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9日14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为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
- 会议将审议三项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且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宏力达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 征集时间为2025年4月2日至4月3日,征集人龚涛先生对所有表决事项投同意票,未持有公司股票。
- 公司将于2025年4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宏力达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公司拟为参股子公司Holystar Arabia Industrial Company Lt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2,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宏力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考核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激励计划的对象,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确保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一致。
-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考核指标包括净利润增长率和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之比。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A、B、C、D四个档次评定,影响实际归属股份数量。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 公司主体资格:宏力达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交所上市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激励计划内容:本次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涉及130.191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3%。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 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及草案公告前1、20、60、1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报告指出,宏力达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政策法规。
- 激励计划拟授予130.1916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3%,首次授予122.2216万股,预留7.9700万股。
- 授予价格为14.76元/股,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及前1、20、60、120个交易日均价的50%。
宏力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 本激励计划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 计划授予130.1916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3%,首次授予122.2216万股,预留7.9700万股。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计29人。
- 授予价格为14.76元/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归属安排分两次,各占50%。
宏力达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首次授予部分涵盖29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计122.2216万股,占授予总数的93.8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7%。
- 预留部分为7.9700万股,占授予总数的6.1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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