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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股市必读:东方盛虹现1笔大宗交易 机构净卖出902万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3-19 05:28:13

截至2025年3月18日收盘,东方盛虹(000301)报收于9.02元,下跌0.44%,换手率0.14%,成交量9.49万手,成交额8578.52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16万元,占总成交额0.24%;游资资金净流入788.87万元,占总成交额9.2%。
  • 大宗交易: 3月18日东方盛虹现1笔大宗交易,机构净卖出902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4日按面值支付“盛虹转债”第四年利息,每10张利息为15.00元(含税)。

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0.16万元,占总成交额0.24%;游资资金净流入788.87万元,占总成交额9.2%;散户资金净流出768.71万元,占总成交额8.96%。

大宗交易

3月18日东方盛虹现1笔大宗交易,机构净卖出902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24日(因3月22日为休息日顺延)按面值支付“盛虹转债”第四年利息,每10张(面值1,000元)利息为15.0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1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均为2025年3月24日。“盛虹转债”票面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8元(含最后一期利息)。凡在2025年3月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3月2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下一付息期起息日为2025年3月22日,利率为1.80%。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3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盛虹转债”持有人。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税率20%,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2.00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15.00元;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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