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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股市必读:杭州柯林(688611)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3.17万元,占总成交额0.81%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3-19 04:48:06

截至2025年3月18日收盘,杭州柯林(688611)报收于53.53元,上涨0.81%,换手率3.59%,成交量3.93万手,成交额2.0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 主力资金净流入163.1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970.2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07.11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6,000万元,主要用于1GW高效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63.17万元,占总成交额0.81%;
  • 游资资金净流出970.29万元,占总成交额4.8%;
  • 散户资金净流入807.11万元,占总成交额4.0%。

公司公告汇总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涉及发行股票种类、面值、方式、时间、对象、定价、数量、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上市地点、滚存利润分配及决议有效期等。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等。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计划购买不超过3亿元的银行理财产品。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定于2025年4月2日召开。

  •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 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
  • 认为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发行价格公平、公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 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计划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情况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单笔或任一时点余额不超过3亿元,期限12个月。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会议将于2025年4月2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41号7幢会议室。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26日。
  • 会议将审议10项议案,包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其子议案、发行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募集资金投向说明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 规划旨在完善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实现股东价值。
  •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包括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有条件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三年内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 公司分析了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并制定了填补措施。
  • 测算结果显示发行后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下降。
  • 为应对摊薄风险,公司将发展主营业务、加强募集资金监管、提升经营效率、优化利润分配制度。

  •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两个项目:“1GW高效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的公告

  • 公司承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1GW高效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截至2025年2月28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83,240,900.00元,结余131,378,500.00元。

  •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本次发行的预案及相关文件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数量不超过32,869,200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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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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