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3-17 07:39:10
截至2025年3月14日收盘,科捷智能(688455)报收于11.99元,上涨2.92%,换手率1.14%,成交量1.48万手,成交额1753.55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8万元,占总成交额0.27%;游资资金净流出195.38万元,占总成交额11.14%;散户资金净流入190.58万元,占总成交额10.87%。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就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以下程序: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4年3月5日至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公示;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4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部分授予议案;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预留部分授予议案。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5年3月14日,授予对象为5名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为200万股,授予价格为5.90元/股。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也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综上,本次预留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报告指出,该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批准。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3月14日,授予数量为2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1%,授予人数为5人,授予价格为5.90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及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次归属,每次50%,分别在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归属。激励对象为核心骨干,获授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报告确认,公司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授予的情形,符合授予条件。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预留授予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3月14日,授予数量为2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1%,授予价格为5.90元/股,激励对象为5名核心骨干。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及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日起不超过60个月,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次归属,每次归属比例为50%,分别在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和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开始。归属期内未满足条件的股票将作废失效。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确认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授予条件,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名单已在公司内部公示,无异议。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确定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预计总费用为1,251.00万元,分别在2025年至2027年摊销。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均认为,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相关规定并已取得必要批准。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确认,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5年3月1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9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此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核心骨干共5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计200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00%,占公告日股本总额的1.11%。具体名单如下:王楠歌,核心骨干;任英,核心骨干;谭美翼,核心骨干;张志明,核心骨干;王中杰,核心骨干。根据规定,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此公告由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14日发布。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4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龙进军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定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并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3月1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90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4日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彬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确定2025年3月14日为预留授予日,以5.90元/股的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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