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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股市必读:多利科技(001311)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29.42万元,占总成交额6.2%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2-28 06:03:12

截至2025年2月27日收盘,多利科技(001311)报收于29.89元,下跌0.63%,换手率9.23%,成交量5.59万手,成交额1.66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29.42万元,占总成交额6.2%,散户资金净流入2245.89万元,占总成交额13.52%。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将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多项重要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029.42万元,占总成交额6.2%;- 游资资金净流出1216.47万元,占总成交额7.32%;- 散户资金净流入2245.89万元,占总成交额13.52%。

公司公告汇总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丽琴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同意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 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同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亚红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 同意将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 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同意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3月18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巴城镇金凤凰路799号公司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3月12日。出席对象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 会议审议三项议案: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 上述议案2、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所有议案均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需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3月17日。联系人:何世荣,电话:0512-82696685。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多个汽车零部件生产及技改项目,截至2025年1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71,409.84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34,257.91万元。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218,607.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2,668.70万元。截至2025年1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71,409.84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34,257.91万元。
  • 公司决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并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确保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多利科技”)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多利科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2024年度,公司向关联方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实际发生金额为13,368.42万元,向绩溪多利养殖采购食品实际发生额为13.24万元,向绩溪新城酒店和绩溪多利酒店采购酒店服务等业务实际发生额为13.59万元,向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实际发生额为5,240.49万元,均在预计范围内。
  • 2025年度,公司预计继续向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采购汽车零部件产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1,000.00万元;向绩溪多利养殖采购食品,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向绩溪新城酒店、绩溪多利酒店采购酒店服务等业务,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向无锡华尔众、无锡邦奇、无锡晓诚出售原材料,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有关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有关事项前,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多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多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 截至2025年1月31日,多利科技募集资金总额218,607.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202,668.70万元。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自动化工厂项目、常州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电池托盘、冲压件生产项目、盐城多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昆山达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冲压生产线技改项目。上述项目已达到建设投产时间和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共计5,212.69万元。
  • 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该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国泰君安对此事项无异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多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多利科技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截至2025年1月31日,多利科技募集资金总额218,607.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202,668.70万元。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的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资金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专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授权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多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法规,对多利科技募集资金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进行了核查。多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18,607.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02,668.70万元。截至2025年1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171,409.84万元,未使用募集资金34,257.91万元。
  •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继续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此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对此无异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核查意见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多利科技”)的保荐机构,对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
  •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额度用于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实际需求确定,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办理具体相关手续,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达龙先生或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合同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资金需求签署,有效期为12个月。关联股东曹达龙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 2025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公司融资及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国泰君安对此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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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资讯

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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