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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股市必读:天能股份(688819)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85万元,占总成交额0.27%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13 07:21:07

截至2025年1月10日收盘,天能股份(688819)报收于25.48元,下跌2.3%,换手率0.17%,成交量1.68万手,成交额4340.9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天能股份主力资金净流出11.85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82.0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3.85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天能股份监事会审议通过三项议案,涉及闲置资金管理和募投项目延期。

交易信息汇总

天能股份2025年1月10日的资金流向情况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1.85万元,占总成交额0.27%;- 游资资金净流出182.01万元,占总成交额4.19%;- 散户资金净流入193.85万元,占总成交额4.47%。

公司公告汇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王保平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三项议案:

  1.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6.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短期低风险类、固定收益类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延长“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12月。主要原因是公司总部搬迁至湖州南太湖,信息化设备投资规模缩减,新总部大楼选用定制化软硬件设备,采购周期较长,导致项目投资进度放缓。此外,数字化系统的升级和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建设涉及多种前沿技术的融合应用,公司对软硬件进行了严格选型,并计划分阶段推进项目建设,因此建设周期延长。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拟延长“全面数字化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至2026年12月。延期原因包括公司总部搬迁至湖州南太湖,相应缩减了长兴总部的信息化设备投资规模;新总部大楼机房信息化建设选用定制化软硬件设备,采购周期较长;数字化系统的升级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涉及多种前沿技术的融合应用,需严格选型并分阶段推进。公司审慎放缓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以降低实施风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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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资讯

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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