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5-01-09 06:37:39
截至2025年1月8日收盘,欧普照明(603515)报收于16.76元,上涨0.66%,换手率0.17%,成交量1.24万手,成交额2062.7万元。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0.89万元,占总成交额0.04%;游资资金净流出159.75万元,占总成交额7.74%;散户资金净流入160.64万元,占总成交额7.7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会议由董事长王耀海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认为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10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138,240股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6,260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0.01%,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745,148,915股,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会芳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因员工离职、业绩未达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提供法律意见。欧普照明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相关事宜。2025年1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根据《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经核查,欧普照明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业绩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亦已完成。预留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中,2名已离职,1名考核等级为“D”,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5名考核等级为“A”或“B”,解除限售比例为100%;5名考核等级为“C”,解除限售比例为80%。本次回购注销涉及76,260股,回购价格为9.52元/股。回购注销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和个人考核不达标。本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还需按规定办理信息披露、解除限售手续及减资手续。
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名,解锁数量为138,240股。- 2023年3月至2025年1月期间,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各项议案,包括激励计划的制定、调整、授予及解锁条件成就等。-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完成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该限售期已于2025年1月1日届满。-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禁止解除限售的情形,且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绩效为A、B的5人可解锁100%,绩效为C的5人可解锁80%,另有2人因离职及1人因绩效为D,其获授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法律顾问均对解锁条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认为解锁条件已成就。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因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离职,以及5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C、1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D或E,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这些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76,260股,回购价格为9.52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745,225,175股减少至745,148,91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从10,334,100股减少至10,257,84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和律师均认为此次回购注销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515)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以及6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回购注销共计76,26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52元/股。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76,260元。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申报债权,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2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申报地点为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799号万象城V2栋1楼,联系人: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8550000-6720,邮政编码: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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