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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股市必读:必得科技(605298)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77万元,占总成交额0.84%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2-31 07:02:17

截至2024年12月30日收盘,必得科技(605298)报收于13.4元,下跌0.37%,换手率1.01%,成交量1.85万手,成交额2473.3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77万元,占总成交额0.84%。
  • 公司公告: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40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2,132,000股。
  • 公司公告:审议通过《关于制定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的议案》。
  • 公司公告: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公司公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 公司公告:公司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深耕主营业务、重视股东回报、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投资者沟通、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 公司公告: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
  • 公司公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公司公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7日。

交易信息汇总

  • 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0.77万元,占总成交额0.84%;游资资金净流入38.85万元,占总成交额1.57%;散户资金净流出59.62万元,占总成交额2.41%。

公司公告汇总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
  • 参会董事:8名
  • 审议通过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雪坚女士、丁胜先生、何明先生、夏帮华先生回避表决。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0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132,000股。
  • 《关于制定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 《关于制定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
  • 参会监事:3名
  • 审议通过议案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其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核查意见
  • 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等。
  •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已满足《激励计划》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32,000股,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主要内容
  • 深耕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公司将继续专注于轨道交通行业,抓住行业发展机遇,优化产品和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
  • 重视股东回报,提升投资价值:公司坚持科学、持续、稳健的分红理念,每年分红率超30%,未来将继续优化分红决策体系,保障股东利益。
  • 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研发实力:公司重视技术创新,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与外部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提升研发能力。
  • 加强投资者沟通,增强市场认同: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
  • 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提升履职能力:公司通过培训和沟通机制,提升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监高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 风险提示:本报告不构成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受宏观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 目的:规范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管理架构: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舆情管理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 职责分工: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媒体信息的日常管理,监控舆情动态,评估风险,执行决策。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需配合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及时通报舆情情况。
  • 处理原则: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协调宣传、勇敢面对、系统运作。重大舆情需召开舆情工作组会议,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与媒体沟通,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必要时发布澄清公告。
  • 法律责任:公司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将追究责任,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背景
  • 2023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
  •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 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4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23年7月7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
  • 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结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0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13.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3%。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月7日。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132,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2,132,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7日。
  • 审议情况: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40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213.2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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