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港美股
2024-12-13 23:10:10
信源企业集团(01748.HK)发布公告,于2024年12月13日,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接获由两名个人及一名公司实体(即黄玲生先生、陈贵仁先生及华欣贸易有限公司(均宣称为本公司股东(宣称请求人),合共持有本公司5496.03万股股份,占本公司于要求通知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附带表决权约12.49%))共同发出的书面通知(要求通知)。宣称请求人拟援引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章程细则)第64条,要求董事会召开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宣称要求):
截至2024年12月13日收盘,信源企业集团(01748.HK)报收于3.45港元,与上一交易日持平,换手率0.0%,成交量0.0股,成交额0.0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信源企业集团港股市值15.18亿港元,在航运Ⅱ行业中排名第7。主要指标见下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红星资本局
2024-12-14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4-12-14
港股研究社
2024-12-13
格隆汇
2024-12-13
证券之星港美股
2024-12-13
格隆汇
2024-12-13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14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