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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股市必读:实丰文化11月27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9.67元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1-28 00:17:13

截至2024年11月27日收盘,实丰文化(002862)报收于39.67元,上涨10.01%,已连续涨停6天,换手率41.66%,成交量37.57万手,成交额13.92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实丰文化11月27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9.67元,3次打开涨停,封单资金2972.08万元。
  • 公司公告:控股股东蔡俊权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累计质押股份占总股本比例较高。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实丰文化股票日均换手率连续1个交易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31.01倍,累计换手率达41.66%。

交易信息汇总

实丰文化2024-11-27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股价提醒实丰文化11月27日涨停收盘,收盘价39.67元。该股于10点31分涨停,3次打开涨停,截止收盘封单资金为2972.08万元,占其流通市值0.83%。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56亿元,占总成交额11.23%;游资资金净流入1.04亿元,占总成交额7.47%;散户资金净流入5237.18万元,占总成交额3.76%。龙虎榜上榜沪深交易所2024年11月27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实丰文化(002862)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且换手率累计达20%的证券登上龙虎榜。此次是近5个交易日内第3次上榜。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
  • 股东名称:蔡俊权
  • 本次质押数量(股):5,8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59%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3%
  • 质押起始日:2024年11月25日
  • 质押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 股东名称:蔡俊淞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5,800,000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4.44%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3%
  • 起始日:2024年5月22日
  • 解除日期:2024年11月26日

  •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 蔡俊权:持股数量39,763,889股,持股比例33.14%,累计质押数量3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5.44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00%,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29,132,917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97.11%,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690,000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7.07%。
  • 蔡俊淞:持股数量9,001,200股,持股比例7.50%,累计质押数量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3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0%,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0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0.00%,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0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0.00%。
  • 蔡锦贤:持股数量2,655,150股,持股比例2.21%,累计质押数量2,655,1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9.9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1%,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0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0.00%,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0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0.00%。

  • 其他说明

  •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蔡俊权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实丰文化;股票代码:002862)日均换手率连续1个交易日(2024年11月27日)与前5个交易日日均换手率比值达31.01倍,且累计换手率达41.6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对重点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行。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 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风险提示

  •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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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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