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1月21日收盘,瀛通通讯(002861)报收于13.01元,下跌2.47%,换手率9.12%,成交量12.06万手,成交额1.5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瀛通通讯主力资金净流出1155.47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1912.2万元。
- 公:瀛通转债将于2024年12月19日被全部赎回,赎回价格为101.40元/张,未转股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损失。
交易信息汇总
瀛通通讯2024-11-21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显示,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55.47万元,占总成交额7.36%;游资资金净流出756.73万元,占总成交额4.82%;散户资金净流入1912.2万元,占总成交额12.18%。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瀛通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 证券代码:002861
-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 公告编号:2024-078
- 债券代码:128118
- 债券简称:瀛通转债
特别提示
- “瀛通转债”赎回价格:101.4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3.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 赎回条件满足日:2024年11月11日
- 停止交易日:2024年12月16日
- 停止转股日:2024年12月19日
- 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
- 赎回日:2024年12月19日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24日
- 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4年12月26日
- 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 本次赎回完成后,“瀛通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
- 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12月1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瀛通转债”,将按照101.40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特别提醒“瀛通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瀛通转债”的基本情况
- 可转债发行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1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0万元。
- 可转债上市情况: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667号”文同意,公司3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0年8月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瀛通转债”,债券代码“128118”。
- 可转债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1月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7月1日)止。
- 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 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7.53元/股。
- 2021年5月25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1.12元/股。
- 2021年9月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1.24元/股。
- 2022年3月11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1.35元/股。
- 2024年5月30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1.20元/股。
- 2024年8月6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9.68元/股。
二、“瀛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成就的情况
-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 触发情况:自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4年11月11日止,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68元/股)的130%(含130%,即12.58元/股),已触发“瀛通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 赎回价格及确认依据:“瀛通转债”赎回价格为101.40元/张。
- 赎回对象: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瀛通转债”持有人。
-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 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
- “瀛通转债”自2024年12月16日起停止交易。
- “瀛通转债”自2024年12月19日起停止转股。
- 2024年12月19日为“瀛通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18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瀛通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瀛通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 2024年12月24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4年12月26日为赎回款到达“瀛通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日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全部赎回后,刊登可转债摘牌公告。
- 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通转债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瀛通转债”的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前六个月内(即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瀛通转债”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瀛通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 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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