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1-15 08:04:02
截至2024年11月14日收盘,仙鹤股份(603733)报收于20.19元,下跌2.79%,换手率0.59%,成交量4.17万手,成交额8520.8万元。
仙鹤股份2024-11-14交易信息汇总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1217.57万元,占总成交额14.29%;- 游资资金净流入101.34万元,占总成交额1.19%;- 散户资金净流入1116.22万元,占总成交额13.1%。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1月14日14点00分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邓颖律师、周绮丽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决定于2024年11月14日14时00分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天湖南路6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有1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55,753,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21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55,670,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反对12,7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弃权6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6%。-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55,690,93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4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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