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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股市必读:璞泰来(603659)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5762.63万元,占总成交额5.68%

来源:证星每日必读

2024-11-08 02:21:56

截至2024年11月7日收盘,璞泰来(603659)报收于18.92元,下跌1.2%,换手率2.53%,成交量54.1万手,成交额10.1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璞泰来主力资金净流出5762.63万元,占总成交额5.68%。
  • 公司公告:璞泰来为全资子公司溧阳卓越提供3000万元担保,累计担保总额达180.40亿元,占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9%。

交易信息汇总

璞泰来2024-11-07交易信息如下:- 主力资金净流出5762.63万元,占总成交额5.68%;- 游资资金净流出1745.38万元,占总成交额1.72%;- 散户资金净流入7508.01万元,占总成交额7.41%。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关联担保:溧阳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卓越”),本次担保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璞泰来”、“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溧阳卓越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卓越授信事宜,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溧阳卓越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溧阳卓越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2024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溧阳卓越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0.4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1.49%。

担保情况概述

  • 担保基本情况简介:近日,因公司全资子公司溧阳卓越授信事宜,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溧阳卓越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累计向子公司溧阳卓越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2024年至今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向子公司溧阳卓越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溧阳卓越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溧阳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1日
  •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1TB2WH3Q
  • 法定代表人:王晓明
  • 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码头西街617号
  • 经营范围:高性能膜材料的研发、销售;金属复合膜、电子产品、电池及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电子、电池、电池材料、金属复合膜的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与公司关系:溧阳卓越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 总资产:26,831.65万元
  • 负债合计:14,373.33万元
  • 净资产:12,458.32万元
  • 营业收入:26,831.8,469元
  • 净利润:370.25万元
  • 注:上述系溧阳卓越2024年1-6月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2. 签署人
    • 保证人: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 债务人:溧阳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 担保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4.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溧阳卓越的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溧阳卓越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溧阳卓越提供的新增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具体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180.40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1.49%。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证券之星资讯

202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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