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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鑫国际集团(00724.HK):李扬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

来源:证券之星港美股

2024-11-05 17:04:03

瑞鑫国际集团(00724.HK)发布公告,由于公司的财务状况,黄汉水已提出辞任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的职位,并将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不再担任根据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获授权代表公司于中国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人士(法律程序代理人)及董事会辖下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成员,自2024年11月30日起生效。黄汉水亦已辞任公司所有相关附属公司的董事,自2024年11月30日起生效。

截至2024年8月30日收盘,瑞鑫国际集团(00724.HK)报收于0.1港元,与上一交易日持平,换手率0.04%,成交量3.0万股,成交额3150.0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瑞鑫国际集团港股市值882.18万港元,在电子制造行业中排名第29。主要指标见下表: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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