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10月25日收盘,安凯客车(000868)报收于5.1元,下跌1.92%,换手率5.41%,成交量39.65万手,成交额2.0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安凯客车主力资金净流出2900.11万元,占总成交额14.3%。
- 股东:截至2024年10月10日,安凯客车股东户数为6.23万户,较9月30日减少3807.0户,减幅为5.76%。
- 业绩:安凯客车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6.94亿元,同比上升20.08%;归母净利润-535.9万元,同比上升90.49%。
- 公告:安凯客车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安凯客车2024-10-2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900.11万元,占总成交额14.3%;游资资金净流入1961.12万元,占总成交额9.67%;散户资金净流入939.0万元,占总成交额4.63%。
股本股东变化
近日安凯客车披露,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6.23万户,较9月30日减少3807.0户,减幅为5.76%。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42万股增加至1.51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7.49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安凯客车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6.94亿元,同比上升20.08%;归母净利润-535.9万元,同比上升90.49%;扣非净利润-5866.8万元,同比上升39.46%;其中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5.46亿元,同比下降17.85%;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261.68万元,同比下降228.18%;单季度扣非净利润-3710.13万元,同比下降132.07%;负债率72.06%,投资收益542.7万元,财务费用-502.94万元,毛利率10.05%。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李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华中应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华中应先生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5:00。
-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 出席对象:截至2024年11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会议地点:合肥市花园大道568号公司管理大楼三楼313会议室。
会议审议事项: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第一条:增加“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
- 第二条:将“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修改为“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第二十一条:增加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例外情况,以及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条件和限制。
- 第三十三条:增加股东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债券持有人名册的权利。
- 第三十五条:增加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或者表决方式仅有轻微瑕疵,对决议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 第四十一条:增加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的职权。
- 第五十四条:将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从3%降低至1%。
- 第六十八条:增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处理程序。
- 第九十五条:增加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的限制,以及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
- 第九十七条:增加董事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的报告和决议程序,以及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商业机会的例外情况。
- 第一百零三条:增加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二十三条:将“半数以上董事”修改为“过半数董事”。
- 第一百四十四条:增加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一百五十四条:将“半数以上监事”修改为“过半数监事”。
- 第一百五十六条:将“半数以上监事”修改为“全体监事的过半数”。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不再区分“股东会”(有限公司)和“股东大会”(股份公司),故将本章程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特别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容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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