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101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动物饲料的赖氨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本案涉及南共市税号2309.90.90、2922.41.10和2922.41.90项下的产品。2024年12月2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81号公告,应巴西国内企业CJ do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Produtos Alimentícios Ltda.于2024年7月18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用于动物饲料的赖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4月至2024年3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