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票
兆丰股份收监管函:未按承诺向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来源:
同花顺7x24快讯
2024-06-16 17:06:59
深交所向兆丰股份发监管函称,招股书显示,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在持续盈利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形式分配利润,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兆丰股份2020 年度至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 亿元、1.26亿元、1.65 亿元、1.84 亿元,未分配利润均为正,除 2021 年度外,其余年度公司未履行前述承诺。
相关个股
更多关联个股
相关阅读
明阳电路: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5369万股
同花顺7x24快讯
2026-03-16
祥源新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5亿元
同花顺7x24快讯
2026-03-16
海能达:海能创达拟以9109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海德斯4.94%股权转让给陈清州…
同花顺7x24快讯
2026-03-16
ST泉为:控股股东泉为绿能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下降至18.42%
同花顺7x24快讯
2026-03-16
开普检测:2025年净利润8819.34万元,同比增长3.08%
同花顺7x24快讯
2026-03-16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京召开
同花顺7x24快讯
2026-03-16
特别推荐
对话松延动力姜哲源:售价一万元,人形机器人或将正式进军家庭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6
段永平,又提了茅台!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6
突发!大资金,出手加仓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3-16
首页
股票
财经
基金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