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国金证券《保险行业研究:健康险新规解读:分红重疾回归,健康险或迎来加速发展》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事件
9月30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健康保险在国家健康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的总体目标。
核心内容
明确健康保险不同细分领域相应要求。1)商业医疗险:表态为“积极发展”,预计是未来健康险的核心增量。①积极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纳入保险保障范围。②鼓励长期医疗保险根据风险类别定价,健全费率调整机制。③支持开展个人账户式长期医疗保险业务。④严格按照商业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客观规律,平稳有序开展城市商业医疗保险(惠民保)。⑤鼓励开发惠及带病群体、罕见病群体的产品。2)疾病险:表态为“稳步发展”,亮点为支持监管评级良好的保险公司开展分红型长期健康保险业务。3)此外,①加快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②支持与药械企业建立联动合作机制,探索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谈判、按疗效付费等创新药械多元化支付方式。推进健康保险公司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增强核心竞争力。①探索符合健康保险特点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模式,深耕健康管理,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②支持监管评级良好的健康保险公司,试点提高健康管理在健康保险产品净保费中的成本分摊比例上限(目前为20%),试点健康保险与人寿保险组合销售。
促进多方协同合作。①监管部门、保险行业组织和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动赋能。②强化央地协同,与地方政府部门共同研究支持区域性、特色化产品发展。③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大力推进团体健康保险发展,支持保险公司为事业单位开发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④推动商业医疗保险快赔直赔取得突破性进展。
明确金监后续相关工作重点。①积极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持续为健康保险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②加快研究出台浮动收益型健康保险等配套业务细则,督促各保险公司落实《意见》要求,丰富产品供给。③强化健康保险业务监管。
点评
本文件是对保险新“国十条”中明确要求“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支持浮动收益型保险发展”的细化承接。本次明确提出增强专业健康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支持试点提高健康管理在净保费中的成本分摊比例上限、开展健康保险与人寿保险组合销售,利好专业健康险公司发展。
风险提示
1)权益市场波动;2)利率大幅下行;3)经济修复不及预期;4)分红险转型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