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从信达证券《甘肃容量电价新政点评:市场化以需定价,提高容量电价标准和覆盖面》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本期内容提要:
事件:7月14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关于建立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点评:
1、亮点:
1)提高容量电价上限,补偿超预期提升
本次甘肃容量电价新政的主要亮点在于超预期提升容量电价标准。按照2023年国家发改委“1501”号文,甘肃2024-2025年煤电容量电费标准为100元/千瓦·年,并有望于2026年提升至不低于165元/千瓦·年。但此次新政直接将煤电容量电价标准提升至330元/千瓦·年,并给予2年的执行期,提升幅度超市场预期。
2)容量电价覆盖面扩大,“以需定价”确定最终容量电费
除提升容量电价标准上限外,甘肃新政还创造性地将发电侧储能、水电、风电、光伏等其他类型装机纳入补偿范围。对于不同电源类型,新政根据其对电网容量支撑的贡献给予不同水平的容量系数。其中,电网侧新型储能的有效容量根据满功率放电时长/6×额定功率并扣除厂用电后确定;水电机组的有效容量根据装机容量扣除厂用电后,蓄水式按98%、径流式按32%确定;风电、光伏机组的有效容量分别根据装机容量扣除厂用电后的7%、1%确定。此外,新政引入需求参与容量电费实际结算,以当年系统净负荷曲线的最大值所在时刻对应的省内用电负荷、外送容量需求、备用容量之和减去可中断负荷容量计算确定容量需求,并以容量需求与有效容量的比值确定容量供需系数。煤电与储能实际可获得的容量电费为容量电价、申报容量和容量供需系数共同决定。
2、影响:
1)容量补偿一步到位,有望引领电改方向。甘肃容量电价新政最大突破在于超过国家发改委原先制定的容量电价提升节奏,实现“一步到位”。虽然具体容量电费仍需以容量供需系数决定,但甘肃容量电价补偿标准(即补偿上限)提升,意味着在新能源在“十四五”期间持续维持快速的装机和电量增长的背景下,煤电机组功能定位转型提速的需求同样较为迫切。尽管部分地方政府存在降电价诉求,甘肃依然实现容量电价水平提升,代表其作为改革推进较快、市场化意识较强的电改“优等生”,有望引领电改方向,在新能源高比例渗透的背景下实现煤电定位的加速转型。
2)市场化精细化定制容量电费,2026年补偿有望走高。综合来看,甘肃新政以市场化手段形成容量电费制定机制,通过放宽容量限价及放开提供容量的电源类型,并给予发电侧不同电源以不同有效容量系数,得出各电源对电力系统的容量贡献。同时“以需定价”,根据容量实际需求和容量供给的供需关系市场化确定实际的容量电费,相较于国家发改委“1501”号文的“统一制定”电价而言更能体现市场化与精细化的原则。截至2024年底甘肃省内火电装机2185万千瓦(甘肃电投常乐电厂400万千瓦特高压外送不计入),水电装机971万千瓦,风电装机3215万千瓦,光伏装机3191万千瓦。就具体容量供需情况而言,甘肃目前有效容量供给约2919万千瓦(假定所有电源厂用电率均为5%,水电径流式与蓄水式装机容量各占50%,电化学储能容量较小忽略不计);而甘肃电网2024年负荷峰值为2287万千瓦,若假定其负荷峰值为其容量需求,可得甘肃2024年容量供需系数约为78%。即便考虑2025年甘肃有电投张掖二期200万千瓦、电投常乐5-6号机组200万千瓦煤电投产,在电网负荷持续增长的态势下,我们预计2026年甘肃容量供需系数有望维持在70%左右。因而最终结算的容量电费水平依旧高于原先“1501”号文的50%水平。同时,甘肃新政新增对容量电费的清算和考核,不仅根据当年净负荷达到最大净负荷90%以上时段对应可调出力最小值确定单台容量电费补偿上限,还对煤电和储能的非计划停运次数做出要求。煤电与储能的容量电费情况或将因机组自身条件差异而出现分化。
3、投资建议:
甘肃作为全国电力市场改革排头兵,率先开展现货市场运行和新能源全面入市,作为高比例新能源渗透的省份加速火电功能与定位转型。受益于容量电价标准的超预期提升,甘肃火电有望更快实现公用事业化,商业模式趋于稳定后或实现价值重估。同时,甘肃新政有望成为全国性电改标杆文件,为其他各省电改提供参考与借鉴价值,全国火电或将因此迎来容量电价的“普调”,实现容量部分收入的超预期上涨。重点受益标的包括:甘肃省内标的甘肃能源,以及甘肃省装机占比较高的华能国际。其余火电有望全面跟紧甘肃模式,建议关注全国性火电标的国电电力、华电国际、大唐发电等;区域性标的新集能源、皖能电力、浙能电力、建投能源等;建议重点关注电价接近下浮区间的两广区域优质火电宝新能源、广州发展、粤电力A等。
5、风险提示:
电力供需格局持续宽松导致电能量价格超预期下行,火电大规模投产导致容量供需格局超预期宽松,宏观经济压力导致电力市场化改革节奏受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