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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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1-06 20:31:38
(原标题:ST京机被罚500万元,时任董事长等4人领罚单)
【导读】ST京机被罚500万元,时任董事长等4人领罚单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又有A股上市公司领罚单!
11月6日晚间,ST京机公告称,其于当日收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湖北证监局决定对ST京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4名责任人合计被罚39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4670.46万元
2018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湖北证监局指出,京山轻机(即ST京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京山轻机于2015年至2018年分步投资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大成)股权,自2018年2月开始持有慧大成51%股权,2018年京山轻机将慧大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8年,慧大成及其全资子公司京山京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虚假合同、将未实际履行的合同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581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960.10万元,扣除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后,导致京山轻机2018年虚增利润总额4670.46万元,占京山轻机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49%。
京山轻机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6月22日,京山轻机披露《京山轻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引用了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的财务数据。
同时,湖北证监局认定,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健是京山轻机此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副总经理曾涛,时任董事、高级副总裁周世荣,时任董事罗贤旭三人,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基于此,湖北证监局对京山轻机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对李健、曾涛、周世荣、罗贤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3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罚款。
ST京机:未触及强制退市情形
ST京机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此外,ST京机强调,公司已对前期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已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该次会计差错调整是公司发现子公司慧大成财务异常后主动报案,并根据公安机关调查进展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的更正。
ST京机称,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回顾来看,ST京机于2018年收购慧大成,慧大成原股东罗月雄、王建平、慧聚成承诺慧大成2018年度扣非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否则将给予现金补偿。虽然实施前述财务造假手段,但慧大成仍未完成当年业绩承诺。
2021年,ST京机向公安机关主动报案,罗月雄、王建平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公安机关逮捕。2024年5月,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罗月雄、王建平犯合同诈骗罪。ST京机在公告中提到,涉事主体慧大成早已关停,与公司当前主营业务及经营体系无任何关联。
业绩方面,2026年前三季度,ST京机实现营业收入34.07亿元,同比下滑37.39%;归母净利润为7769.29万元,同比下滑72.72%。
截至11月6日收盘,ST京机股价报6.95元/股,总市值为43.29亿元。
编辑:格林
校对:王玥
制作:小茉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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