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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项便利化政策来了!外汇局最新发布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6-11-02 22:20:00

(原标题:9项便利化政策来了!外汇局最新发布)

11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下称“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经常项目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包括9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政策、1项监管要求。

为支持贸易创新发展,外汇局拟推出一揽子便利化政策,深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外汇便利化业务、拓宽支付机构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范围、降低经营性租赁境内外汇结算业务的准入门槛等,既拓宽业务适用场景、范围和种类,又进一步降低企业资金结算和交易成本。

《通知》同时要求,银行等办理本通知规定的外汇业务时,应严格落实展业责任,开展真实性、合法性审核,通过事中事后筛查拦截异常交易,并及时报告。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通知》推出一揽子便利化政策举措,通过丰富外汇政策供给,培育外贸新动能,提升外汇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服务质效。

拓宽支付机构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范围

围绕拓宽业务适用场景、范围和种类,《通知》拟推出5项政策。其中,《通知》拟拓宽支付机构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范围:支付机构外汇业务服务范围由电子商务拓展至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跨境交易。

这意味着,支付机构可在目前为跨境电商提供外汇服务的基础上,为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相关市场交易主体提供经常项下代理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

《通知》拟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代办。在现行个人可委托他人代办购结汇的基础上,将代办业务种类进一步拓宽至外汇收支、境内外汇划转、存提钞等其他在银行办理的个人外汇业务。

《通知》拟降低经营性租赁境内外汇结算业务的门槛,取消承租方外汇收入规模的准入限制,允许承租方在交易真实合规的前提下购汇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同时,扩大保险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账户收支范围,将保险机构外汇资金运用账户收支范围拓展至外债等其他资本项下外汇资金。

为更好保障国际赛事用汇,《通知》明确,在赛事期间,主办或承办单位的外币存提钞业务可直接在银行办理,赛事相关境外个人在银行办理个人经常项下外汇业务免于逐笔提交材料。

降低企业资金结算和交易成本

围绕降低企业资金结算和交易成本,《通知》拟推出4项政策。其中,《通知》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外汇收支便利化业务,并与银行外汇展业改革融合实施,进一步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资金结算。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便利化业务与银行外汇展业改革的总体思路一致,都体现了“越诚信越便利、越合规越支持”的外汇管理政策导向。新政有望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外汇收支,为外贸企业降本增效。

《通知》拟扩围优质企业边境贸易外汇收支轧差净额结算试点。注册在内蒙古、辽宁、吉林等9个边境省区参与便利化业务的企业,与其所在省区毗邻国家同一境外交易对手发生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外汇收支,可办理轧差净额结算。

同时,为支持保险行业发展,《通知》拟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跨境再保险业务轧差净额结算。

再保险业务轧差净额结算范围包括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分出业务支出、保险理赔款,以及手续费、经纪费等再保险相关服务费。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落地后,能有效提高行业整体结付效率,同时降低逐笔支付可能存在的利息损失,或摊回款项无法及时收回的信用风险,有助于推动境内保险机构更好参与国际保险市场。

《通知》还将优化企业贸易信贷报告管理,大部分合规中小外贸企业可免于报送贸易信贷报告,新增余额报告方式,支持内控管理完备的外贸企业按月报送贸易信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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