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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发布合规通讯《刊号十九》 明确香港交易所规则下的标准处分等

来源:智通财经

2026-09-28 20:04:18

(原标题:港交所发布合规通讯《刊号十九》 明确香港交易所规则下的标准处分等)

智通财经APP获悉,为持续推动市场透明度和合规文化,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准备了《合规通讯》,让业界更了解其执法工作和监管期望。该《合规通讯》旨在提醒所有相关交易所参与者及结算参与者一些有关规则的要点,包括:(1)香港交易所规则下的标准处分;(2)参与者准时向香港交易所提交数据的责任;(3)客户保障措施;及(4)根据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期交所”)的规则、规例及程序(“《期交所规则》”)第617条制定的最低按金要求的程序指引更新。

香港交易所规则下的标准处分

参与者须时刻掌握所有适用于其公司的相关香港交易所规则及条例。香港交易所将审慎处理任何违规情况,并不排除考虑对违规的参与者采取纪律处分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发出书面警告、罚款及采取纪律处分程序。

香港交易所谨此提醒各参与者,部分交易所及结算所规则下的违规事件或以标准处分程序处理(Summary Fine Offences),以下将逐一详细说明。此类以标准处分程序处理的违规事件包括未能遵守:(i)投资者资格规定;(ii)香港投资者标识符制度(HKIDR)的若干提交要求;(iii)对结算所的结算责任;及(iv)按资本额厘定的持仓限额。

参与者准时向香港交易所提交数据的责任

就合规评核及现场视察之年度计划,参与者须每年于指定限期前,按香港交易所指定的格式填妥并交回年度合规评核问卷(“问卷”)。参与者须透过问卷自我核证其于指定审查年度内已遵守适用的规则及规定。此项要求属参与者根据《联交所规则》第569(3)(b)条、《期交所规则》第535条、《期货结算所规则及程序》第214A(a)(iv)条、《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第1703条及《期权结算规则》第403F(4)条所须履行的责任之一。

香港交易所将严肃处理任何逾期、不完整或不准确地提交香港交易所要求提供的数据、记录或文件(包括与问卷有关的提交)的情况。香港交易所可根据相关规则及规例采取适当的纠正行动,包括在适当情况下采取纪律处分行动。香港交易所谨此提醒各参与者,必须遵守上述责任,并及时与审慎地响应本所提出的要求。

客户保障措施

继香港交易所于2025年6月刊发的通告(参考编号:MSM/007/2025),现提醒各交易所参与者应实施并持续维持适当措施以防范及妥善处理未经客户授权交易的事件。各交易所参与者亦应留意期交所于2025年12月发出有关避免错价交易的监控措施的通告(参考编号:MO/DT/265/25)及联交所于2026年3月(参考编号:CT/025/26)发出有关准确输入买卖盘及取消/修正成交的要求的通告。

谨此提醒各交易所参与者,应设有并维持足够的监控措施、程序及紧急应变安排,以确保在有需要时,能够按照适用规定提交及处理错价交易申报、交易取消申请及交易修改申请。

此外,在提交现货市场交易取消/修改申请,或衍生产品市场之错价交易申报时,各交易所参与者亦须遵守相关的资格及程序。

为免生疑问,交易所参与者(而非其客户)有责任按时向相关交易所提交交易取消/修改申请(现货市场)或错价交易申报(衍生产品市场),并提供所有必要数据及证明文件。

根据《期交所规则》第617条制定的最低按金要求的程序指引更新

就已公布即将分阶段实施的客户按金要求变更,谨此提述期交所(参考编号:MSM/009/2026)及期货结算所(参考编号:MSM/010/2026)于2026年9月21日发出有关“根据《期交所规则》第617条制定的最低按金要求的程序指引”(“《指引》”)的更新。经更新的《指引》将取代在2024年10月31日所刊发的旧版指引(参考编号:MSM/010/2024),并旨在反映期交所过往已向市场公布的相关现行规定、指引及市场惯例。经更新的《指引》亦应与期交所不时刊发的其他刊物一并阅读。

参与者应检阅经更新的《指引》及藉此机会检视其现有政策安排,并实施适当的内部监控和措施,以确保其持续遵守相关的规则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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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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