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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券商股份回购注销,重塑股东回报体系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媒体

2026-09-25 20:47:00

(原标题:7家券商股份回购注销,重塑股东回报体系)

7家中型券商集中推出“股份回购+注销减资”方案,不仅是券商修复市值、回馈股东的市场化操作,更折射出行业从规模扩张向价值深耕、从融资导向向回报导向的转型。

2026年8月,中泰证券披露股份回购方案,拟以1亿元—2亿元自有资金集中竞价回购A股并全部注销减资。7月以来,华安证券、国联民生、红塔证券、长江证券、国金证券、华创云信等相继推出回购预案,年内新发布回购预案的上市券商已达7家。

与以往回购多用于股权激励不同,本轮回购潮以注销式回购为鲜明特征,参与主体集中于中型券商,这既有新“国九条”以来一系列顶层制度安排的引导,也有券商业绩高增却估值破净的现实窘境。

政策传导机制的具体落地

根据中泰证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区间1亿元(含)至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8.4元/股,回购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最关键的用途条款是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依规通知债权人。

按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190万股至23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15%—0.3%。单看比例体量不大,但全额注销这一安排使其与传统的库存股回购有本质区别。股份注销意味着总股本缩减,在净利润不变的前提下,每股收益(EPS)、每股净资产(PB)等指标将被动抬升,净资产收益率(ROE)亦获得边际改善,且不存在库存股日后再出售形成的抛压。

值得注意的是,中泰证券并非首次使用这一工具。其2025年度利润分配公告显示,当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并注销金额约3亿元,连同现金分红合计约6.96亿元纳入股东回报计算。

该方案推出亦有基本面支撑:2026年上半年,中泰证券净利润增速翻倍,总资产半年增长19.17%,首次突破3000亿元,自有资金充裕度为回购提供了底气。

从政策背景来看,本轮券商集中回购不是市场自发行为的简单叠加,而是政策持续引导三年后的集中兑现,呈现从新“国九条”到市值管理指引的制度闭环。

202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明确提出“引导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首次将注销式回购提升至顶层设计层面——这一表述改变了长期以来A股回购“重激励、轻注销”的导向。

2024年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明确“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注销金额纳入股利支付率计算”,并将分红与控股股东、董监高的减持挂钩。这一制度设计尤为关键—— 它让回购注销在“政策账”上等同于现金分红,既满足市值管理考核,又比分红多了股本收缩的杠杆效应,直接提升了上市公司实施注销式回购的意愿。

2024年11月,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以下简称《指引》),首次对市值管理作出官方定义,并明确“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根据回购计划安排,做好前期资金规划和储备”。更具约束性的是,该《指引》第九条要求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并披露。

长期以来,券商股普遍破净或贴近净资产,恰好落入《指引》要求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范围。而股份回购注销正是金融类上市公司在无需大额资本开支、不影响业务扩张的前提下直接可用的估值工具箱。中泰证券、红塔证券等股份回购方案的推出,可视为这一政策传导机制在券商行业的具体落地。

业绩高增与估值破净错配的破冰之举

2026年这轮券商回购潮呈现三个鲜明特征:一是时间高度集中,形成板块共振。7月19日至22日,华安证券、国联民生、中泰证券、红塔证券、长江证券五家券商先后披露董事长回购提议,启动回购预案程序,合计拟使用自有资金4.5亿元至9亿元实施股份回购。加上此前已进入实施阶段的国金证券及后续推出方案的华创云信,年内新增回购预案的上市券商达到7家。

二是注销式回购成为主流,而非股权激励。与历史上券商回购多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不同,本轮中泰证券、红塔证券均明确回购股份全额用于减资注销,红塔证券在8月30日推出第二轮5000万元至1亿元的注销式回购。此外,浙商证券等多家券商集中处置往年库存股、完成注销,国联民生的方案也预留了后续注销空间,行业回购用途正从库存股留存转向直接减资。

三是中型券商挑大梁。本轮回购参与者多为中型券商,这一格局背后的现实逻辑在于,头部券商资本补充需求旺盛,仍处于扩表阶段,更倾向于通过定增、配股补充核心资本以支撑业务扩张;而中型券商在业务规模、资本实力上难与头部正面竞争,在盈利回暖、资金相对宽裕的阶段,选择以回购注销、中期分红等方式回报股东,提升每股指标,走精细化股东价值管理路线。

在2026年券商行业“基本面热、二级市场冷”的背景下,需要从业绩高增与估值破净错配的行业视角去理解这波券商回购潮的底层逻辑。

一方面,行业业绩正处于阶段性高点。据统计,2026年上半年,42家上市券商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637.83亿元,同比增长44.34%;实现归母净利润1551.54亿元,同比增长 49.1%,半数以上券商归母净利润增速超过30%。招商证券、华安证券、中泰证券等增速翻倍。在市场交投活跃、自营与经纪业务双升的推动下,行业盈利能力显著修复。

另一方面,板块估值却处于历史底部。截至2026年7月,券商板块PB约为1.17倍,处于近十年18.9%分位,低于板块历史中位数。更关键的是,板块内超三成个股破净,部分中小券商市净率不足0.6倍。

对券商管理层而言,当二级市场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甚至低于内在价值时,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本质上是一笔划算的资本配置:它直接增厚每股价值,向市场传递“股价被低估”的信号,同时响应了市值管理指引对破净公司的要求。中泰证券在方案中所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并提升公司价值”,正是这一逻辑的公开表达。

资本再配置与股东回报范式之变

从行业与资本运作的角度看,本轮注销式回购潮还有两层更深的含义。

其一,注销式回购是券商资本再配置决策的体现。券商是典型的资本消耗型行业,资本可投向新业务、扩表,也可回馈股东。当管理层判断当前业务扩张的边际回报不及回购注销时,选择把资金用于注销是理性的资本配置。相比现金分红,注销式回购在税赋处理和股本收缩效应上更具弹性;相比配股再融资,它是反向的缩表回馈,与行业周期性形成对冲。

其二,注销式回购标志着券商股东回报范式从“融资导向”转向“回报导向”。长期以来,上市券商频繁再融资,市场对其“重融资、轻回报”颇有微词。而连续两年推出中期分红、集中回购注销,意味着部分券商开始主动建立“盈利—分红—回购注销”的常态化回馈机制。

不过,在肯定股份回购注销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应客观看待回购的边界,避免过度解读。

第一,资金体量有限,短期拉动作用不宜高估。目前,单家券商回购规模多在1亿元—2 亿元,对应总股本比例仅为0.15%—0.3%,对二级市场流动性的直接影响偏弱。回购更多是向市场传递信心,中长期股价仍取决于成交额、自营、投行、财富管理等主业的盈利持续性。

第二,方案存在实施不确定性。如,中泰证券方案尚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知债权人等程序,12个月内可根据股价和资金情况灵活把握节奏,存在实际回购金额低于上限的可能。

第三,行业强周期属性未变。若后续市场交投降温、自营业务波动,券商业绩与现金流承压,回购等市值管理动作的可持续性也会受到影响。回购不能改变券商的周期行业本质,只能在基本面修复期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至于估值能否修复,最终仍要交还给市场,交还给持续活跃的成交和穿越周期的盈利能力。 

(文中个股仅为举例分析,不作买卖推荐。)

本文刊载于2026年9月19日出版的《证券市场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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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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