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证研
2026-09-21 23:52:41
(原标题:主营高强度紧固件营收超12亿元,北交所三轮问询后“撤稿”,收入确认真实准确性及期后业绩下滑风险遭“三连问”)
《宸雕尽调》 柒禾/作者
紧固件被称为“工业之米”,是工业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基础零部件。近年来,随着国内工业机械的发展,紧固件出口数量及金额呈逐年增长趋势。2025年,国内紧固件出口数量为623.95万吨,出口金额为854.73亿元,2020年同期出口数量为407.07万吨,出口数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92%。2025年及2026年1-6月,主营高强度紧固件的定西高强度紧固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西高强”)分别实现营收12.93亿元、5.48亿元。
2025年10月20日,定西高强北交所上市申请获受理,2026年8月12日,定西高强撤回材料终止审核。期间,定西高强历经三轮问询,北交所关注定西高强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及真实准确性,以及期后业绩下滑风险等情况。
一、主营高强度紧固件营收超12亿元,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上升至超八成
据2026年半年报,定西高强主要从事高强度紧固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下游应用领域划分,产品包括风电紧固件、核电紧固件、石化及重型装备用紧固件和其他领域用紧固件。
截至2026年6月末,朱平合计控制定西高强33.05%股份,为定西高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业绩方面,据定西高强签署于2025年10月10日的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2025年10月10日招股书”)、2025年报及2026年半年报,2022-2025年及2026年1-6月,定西高强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47亿元、5.92亿元、7.99亿元、12.93亿元、5.4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4,764.25万元、4,902.44万元、6,103.2万元、11,560.79万元、4,886.22万元。
经测算,2023-2025年及2026年1-6月,定西高强的营收增速分别为32.46%、34.92%、61.77%、-2.49%,净利润增速分别为2.9%、24.49%、89.42%、5.94%。
可见,2023-2025年,定西高强的营收和净利润持续上升,2026年1-6月,定西高强的营收同比下滑,净利润保持正增长。
收入构成方面,据定西高强2025年10月10日招股书、2025年报及2026年半年报,2022-2025年及2026年1-6月,定西高强的风电紧固件收入分别为3.17亿元、4.6亿元、6.58亿元、11.74亿元、4.8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1.87%、78.87%、83.48%、91.9%、89.38%。
同期,定西高强的核电紧固件收入分别为3,778.26万元、5,209.7万元、6,089.45万元、5,475.16万元、2,853.4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8%、8.93%、7.72%、4.29%、5.3%。
2022-2024年,定西高强的石化及重型装备用紧固件收入分别为8,612.85万元、7,121.16万元、6,938.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9.55%、12.2%、8.8%;2025年及2026年1-6月,石化及装备制造紧固件收入分别为4,862.35万元、2,864.9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1%、5.32%。
客户方面,定西高强已进入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以下简称“金风科技”)、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能”)、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等下游标杆企业的供应链体系。2022-2025年,定西高强的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60.36%、71.54%、75.31%、80.1%。
二、部分客户未出具验收单且部分单据缺少签字或盖章,监管“聚焦”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及真实准确性
据北交所发布于2025年11月7日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首轮问询函”),根据申请文件,定西高强收入确认政策包括验收模式、签收模式和对账模式。定西高强对同一集团客户的不同合作主体存在收入确认方式不同情形。报告期内,定西高强曾存在开票确认收入情形。
由此,北交所要求定西高强按照收入确认方式的不同(验收、签收、对账等)列表说明各期收入构成情况,不同客户收入确认方式不同的原因,同一客户报告期内存在不同收入确认方式的合理性。说明不同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收入的具体流程、依据、时点、收入确认时点的回款比例,签收与验收的具体区别,对账频率及具体对账方式,定西高强收入确认方式及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及可比公司情况。
并且,结合各期主要客户合同条款中关于签收或验收、控制权转移、回款进度、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等,分别说明定西高强各类收入确认方式与合同约定的匹配性,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平均生产周期、运输周期、签收/验收周期,是否存在异常情形,是否涉及收入跨期。说明报告期各期的月度收入分布情况,区分收入确认方式(验收、签收、对账)列表说明报告期各期第一季度、第四季度的主要客户收入确认情况,包括客户及产品批次、销售内容、金额及占比、合同签订时点、发货时点、签收/验收/对账时点、收入确认时点及其依据、期后回款、退换货情况等,是否存在发货时点与签收/验收/对账时点跨年情形,相关收入是否跨期。
此外,分别说明验收、签收、对账三种模式下定西高强获取收入确认单据的具体过程,发货单、出库单、物流单、签收单或验收单、对账单等内外部单据是否存在缺失情形,收入确认凭据上客户签字人员身份及盖章类型,无签字或盖章的金额及占比,如何核实相关凭据的真实有效性。说明各期开票确认收入的金额及占比,开票确认收入的背景及原因,后续规范整改情况及其有效性,对定西高强财务数据的影响金额及比例,是否获取经客户确认的签收或验收单据,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定西高强收入确认相关内控是否健全有效。列表说明各期产品送货地点构成情况,是否均为客户或合同约定地点,是否存在产品发至第三方仓库、售后代管、客户自提等情形。
据北交所发布于2026年3月19日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二轮问询函”),根据回复文件,定西高强与部分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对验收条款进行了约定,以签收确认收入。定西高强核电紧固件全部以验收方式确认收入,核电业务存在部分客户在产品验收合格后未单独出具验收单。2022-2024年各期以开票确认函作为收入确认单据的金额分别为3,556.89万元、5,038.15万元和4,366.2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07%、8.63%和8.31%。
定西高强存在部分发货与签收、验收、对账时点跨年情形。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前述情形涉及的收入金额分别为663.87万元、736.37万元、1,146.93万元和1,145.76万元。定西高强与客户主要通过签字作为双方货物交付依据,各期签字未盖章的收入占比在95%左右,少量收入确认单据未签字盖章。定西高强已获取客户对指定签字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
由此,北交所要求定西高强结合产品特性、回款约定与验收挂钩、签收后成本发生情况、签收后退换货情形、同行业公司做法、客户确认情况等,说明与部分客户存在验收约定情况下仍以签收确认收入的合理性、合规性。说明核电业务的具体验收流程、验收内容、关键时间节点,验收流程结束后定西高强及客户如何对产品验收情况进行确认,是否留存客观证据;说明不同客户同一期间是否存在不同类型收入确认单据(验收单、开票确认函)、同一客户不同期间收入确认单据变化情况及其原因、合理性,2024年10月后是否仍存在开票确认函或类似单据。
并且,说明开票确认函情况下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以函代单”情形是否反映定西高强收入确认内控存在缺陷;结合开票确认函与验收单在主要内容及关键要素上的差异、开票确认函及验收单据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定西高强历史做法、同行业公司类似做法等,进一步说明以开票确认函作为产品验收单的合理性,开票确认函是否具有验收效力,是否主要用于与客户对账开具发票。结合开票确认函制作、发出和收回流程、开票确认函获取频次、开票确认时点与产品验收入库时点的间隔时间等,明确说明开票确认函是否实质为事后对验收情况的追认,各期签收与开票确认时点跨年涉及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是否存在产品验收或入库时点与开票确认时点跨年情形,是否涉及收入跨期,模拟测算按照客户验收或入库时点确认收入对定西高强各期财务指标的影响。
同时,区分收入确认方式(签收、验收、对账)分别说明发货与签收、签收与验收(开票确认)、签收与对账时点跨年情形涉及的主要客户、收入金额及占比,涉及主要产品批次的订单签订时点、发货时点、签收时点、验收时点、对账时点,部分批次产品的发货与订单签订时点间隔时间较长、签收或验收时点与发货间隔时间较长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异常情形,是否涉及收入跨期。说明各期收入确认单据未盖章比例较高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收入确认单据是否存在无落款时间、无签收/验收意见或签收/验收意见不明确等情形,定西高强获取签字人员证明资料的方式、获取资料类型及其真实有效性,能否对相关人员身份及其权限进行确认。
据北交所发布于5月26日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三轮问询函”),根据申请及回复文件,针对核电紧固件业务,定西高强披露的收入确认政策为客户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2022年-2024年1-9月,定西高强各期开票确认函确认收入金额分别为3,554.95万元、4,937.51万元、4,313.38万元。定西高强仅获取2024年10月以后核电业务客户的单独验收单,未补充获取2022年-2024年9月期间核电业务客户的单独验收单。核电产品验收周期在1-6个月左右,定西高强难以及时获取各批次产品的验收具体时间,且客户完成验收后也不会主动向定西高强告知各个批次验收结果。为及时获取验收结果,客户通知验收完成后,定西高强业务人员主动及时制作自有格式的验收单即开票确认函发送给客户确认。
由此,北交所要求定西高强结合《核电产品收入管理办法》等内外部制度关于开票确认函对账及开票作用的相关规定、开票确认函与发起开票流程的前置业务流程关系、开票确认函与发票开具日期间隔情况、报告期内定西高强各订单的实际收入确认依据和现场检查情况等,明确说明不存在开票确认收入情形的客观依据,核电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与实际执行是否相符。明确说明仅获取2024年10月以后核电客户单独验收单,未补充获取2022年-2024年9月期间核电客户单独验收单的原因及合理性,定西高强收入确认相关内控问题是否整改彻底。
明确说明客户通知定西高强产品验收完成的相关沟通过程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相关资料是否完备、可验证,是否存在缺失情形,开票确认函获取的发起、沟通、确认、答复等主要业务流程及内控措施、对应客观证据留痕;结合前述情况以及开票确认函的获取频次和周期、各批次产品实际验收入库时点,详细说明如何确保开票确认函落款时点为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点,开票确认函落款时点与各批次产品实际验收入库时点是否存在跨期情形,相关收入确认时点是否实际由定西高强主导,是否涉及收入跨期。
说明客户对开票确认函的答复方式,客户回复中是否均明确包含对产品验收情况确认等关键信息;说明开票确认函中客户签字、盖章比例,是否存在缺失情形,仅签字情况下是否获取身份证明资料;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开票确认函的真实有效性,是否存在相关人员配合定西高强调节收入确认时点情形。结合前述情况以及同行业公司做法,进一步说明以开票确认函确认收入的真实合理性。
可见,报告期内,定西高强的收入确认政策主要包括验收模式、签收模式和对账模式,曾存在开票确认收入情形。且定西高强核电业务的部分客户在产品验收合格后未单独出具验收单,各期签字未盖章的收入占比在95%左右,少量收入确认单据未签字盖章,部分发货与签收、验收、对账时点跨年情形。在此背景下,北交所在三轮问询中关注定西高强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及真实准确性,要求定西高强说明不同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收入的具体流程、依据、时点,各类收入确认方式与合同约定的匹配性,获取收入确认单据的具体过程、相关单据是否缺失及无签字或盖章的金额及占比,开票确认收入的原因、流程、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及整改有效性,以及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等。
据发布于2023年12月22日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第十六条,公司应制定与实际生产经营特点相适应的具体会计政策,并充分披露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公司应结合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按照业务类型(如建筑施工、贸易等)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应当分别披露。公司披露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应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履约义务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应披露具体判断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估计可变对价、分摊交易价格以及计量预期退还给客户的款项等类似义务所采用的方法;履约义务实现方式,收入确认时点及判断依据,履约进度计量方法及判断依据;主要责任人认定涉及重大会计判断的,应披露具体判断依据。
据发布于2023年8月23日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2号》,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问题包括,在实施检查时,在以下方面未保持职业怀疑,包括未对单据流异常情形保持职业怀疑。如关键合同条款缺失或约定不明,境外收入合同缺少对外贸易业务基本要素,重要合同、发票、收发货单未签章或印章、笔迹异常,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差异较大,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发票开具时间,不同合同、发票编号相同,部分交易缺少原始单据或未在业务系统中留痕等。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关注实物流异常情形。如核查无实物流转的交易实质,分析收入确认与合同实际履行进度的匹配性,现场观察存货收发及第三方仓库情况,必要时对主要物流服务机构实施函证、走访等程序。
据发布于2022年5月27日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2022年修订)》,保荐人应通过询问会计师,查阅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营业收入及其他相关科目等方法,结合发行人的业务模式、交易惯例、销售合同关键条款、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等,核查发行人确认收入的具体标准以及实际会计核算中该行业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判断收入确认具体标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与发行人的业务是否匹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及具体标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的,核查该差异产生的原因及对发行人的影响等;发行人是否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或虚计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会计期末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况等。
三、2025年下半年新签订订单金额较上半年有所下降且第三季度国内风电整机新增招标数量呈下降趋势,期后业绩下滑风险引关注
据首轮问询函,根据申请文件,定西高强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风电行业。2022-2024年及2025年1-6月,风电紧固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0.82%、77.72%、82.37%、90.31%。国内风电行业发展受政策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十四五”期间,得益于国家风电产业政策推动,定西高强报告期内业绩持续增长,与同行业公司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沃科技”)2023年、2024年业绩变动趋势不一致。2025年上半年定西高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1.41%,净利润同比增长126.72%。定西高强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的大型风电风机制造或运营企业。报告期内,定西高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36%、71.54%、75.31%和80.59%。其中金风科技、三一重能各期收入合计占比在50%-60%左右。
由此,北交所要求定西高强说明2025年2月新能源上网电价相关政策的出台背景及主要内容、各地配套政策、对定西高强所处行业的短期及长期影响,结合本次政策出台对风电招标及装机并网量的具体影响、可比公司业绩及销售情况、下游客户情况等,说明2025年上半年定西高强业绩大幅增长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普遍情况。结合2025年下半年风电行业核准、招标、装机并网情况,说明本次政策相关影响的预计持续时间,是否提前透支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是否存在期后下游客户需求放缓或萎缩情形,请在招股书中明确揭示相关风险。结合各期新签订单情况、各期在手订单及其执行情况、期后经营业绩、2025年业绩情况、未来业绩预测等,说明定西高强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期后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据二轮问询函,根据回复文件,报告期内,定西高强营业收入、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整体增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国内风电整机新增招标数量同比及环比呈下降趋势。2025年7-11月新增装机容量环比下降27.36%,主要系上半年因136号文新增装机容量较大,下半年增长有所趋缓。定西高强2025年下半年新签订订单金额较上半年有所下降。定西高强2025年前十大客户中,营业收入增长较大的主要为金风科技、三一重能和运达股份。截至2025年12月25日,定西高强在手订单中尚未投入生产阶段的订单金额为19,793.38万元,占比52.82%。
由此,北交所要求定西高强结合既往风电行业周期性波动对风电紧固件及其上下游市场的影响、既往风电行业集中装机前后招标及装机量变动情况、定西高强主要业务开展地区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相关配套政策、下游风电企业业绩变动等,说明2025年下半年以来风电新增招标数量、新增装机容量呈现下滑趋势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期后持续下滑趋势,截至目前相关不利因素是否已得到缓解或扭转;结合前述情况以及定西高强2025年下半年新签订订单金额,明确说明本次风电集中装机是否对定西高强经营稳定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进一步完善“期后风电行业客户需求放缓风险”。
此外,结合风电项目从核准/备案、招标到装机并网的平均周期以及各环节转化率、近两年风电项目核准/备案量、历史集中装机后风电招标及并网量下滑情况等,针对风电行业对风电紧固件的未来采购需求进行敏感性分析;结合前述情况以及定西高强市占率、预计产品毛利率等,量化说明本次风电集中装机对定西高强未来业绩的短期、长期影响,在招股书中明确揭示“风电行业集中装机后业绩下滑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并基于经审定财务数据,列表说明2025年主要收入增长客户情况,包括2025年销售收入、毛利率、2026年一季度销售情况、在手订单等,结合客户2025年经营情况及风电项目建设、并网情况,说明相关客户收入大幅增长的真实合理性,是否存在在手订单金额较小、期后交易金额大幅下降情形。列表说明截至目前的在手订单及其执行进展(投产、发货、确认收入、回款情况等),是否存在投产比例较低、收入确认不及预期等情形及其原因、合理性,是否存在期后订单延期或取消情形,相关在手订单是否有客户签章、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确、主要条款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同时,结合期后风电行业景气度、2026年业绩预测、期后经营业绩及主要客户期后销售情况、期后新签订订单情况、主要客户在手订单及其潜在订单、新产品及新客户开拓情况、非风电领域业务开拓情况等,说明定西高强经营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期后业绩大幅下滑风险。说明如何核实定西高强产品在客户处供货份额的准确性,是否有客观证据佐证。
据三轮问询函,根据问询回复,2015年、2020年国内风电新增装机量先后出现两个高峰,高峰过后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呈现下滑态势。
由此,北交所要求定西高强结合相关政策出台背景、对风电项目收益率的量化影响,进一步说明本轮风电装机周期与前两轮周期存在的具体区别及差异。说明2026年截至目前风电核准、招标、装机量的同比及环比变动情况,结合市场供求、关键影响因素,说明预计2026年新增装机规模不低于120GW的客观依据,相关数据出处及其合理性,2026年、2027年风电招标、装机量是否存在大幅下滑风险,定西高强应对措施及其有效性。详细说明2026年业绩预测测算过程、客观依据及其合理性,预测区间跨度较大原因,相关参数(收入、毛利率、费用率等)预测是否谨慎,是否与定西高强历史情况、业务实际、行业发展趋势匹配。结合期后业绩情况、期后新签订订单情况、截至目前在手订单、2026年业绩预测达成率等,说明定西高强经营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期后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由上可知,报告期内,定西高强营业收入、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整体增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且定西高强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持续上升。2025年下半年,定西高强新签订订单金额较上半年有所下降,截至2025年末在手订单中尚未投入生产阶段的订单金额为1.98亿元,2025年第三季度,国内风电整机新增招标数量同比及环比呈下降趋势。2015年及2020年国内风电新增装机量高峰过后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呈现下滑态势。在此背景下,北交所在三轮问询中均关注定西高强期后业绩下滑风险,要求定西高强说明新能源上网电价等相关政策对其所处行业、定西高强业绩及销售情况、下游客户需求变动的影响,并结合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期后经营业绩等说明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期后业绩大幅下滑风险。
据发布于2024年8月30日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行人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分析并披露期后业绩下滑风险情况;保荐机构应当在保荐工作报告中就上述事项进行充分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发行人经营是否稳定可持续。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应结合上述情况,就经营业绩下滑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据发布于2023年2月17日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7号——招股说明书(2023年修订)》,发行人的管理层分析一般应包括发行人的经营成果,资产质量,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重大资本性支出与资产业务重组等方面。发行人应明确披露对上述方面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因素及影响程度,并分析该等因素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可能产生的影响;目前已存在新的趋势或变化的,应分析可能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影响因素的分析应包括财务因素和非财务因素,发行人应将财务会计信息与业务经营信息互为对比印证;不应简单重述财务报表或附注内容,应采用逐年比较、差异因素量化计算、同行业对比等易于理解的分析方式。
四、结语
简言之,报告期内,定西高强的收入确认政策主要包括验收模式、签收模式和对账模式,存在部分客户在产品验收合格后未单独出具验收单、部分单据缺少签字或盖章等情况。此外,报告期内,定西高强营收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整体增幅高于同行业,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持续上升。2025年下半年,定西高强新签订订单金额较上半年有所下降。2025年第三季度,国内风电整机新增招标数量同比及环比呈下降趋势。在此背景下,三轮问询中,北交所均关注定西高强的收入确认的合规性及真实准确性,以及期后业绩下滑风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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