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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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21:04:00
(原标题:投资者诉徐翔案新进展!58人获赔859.78万元)
投资者诉徐翔、徐长江、ST文峰(601010)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下称“投资者诉徐翔案”)再有新进展。
ST文峰9月7日晚间披露,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江苏省高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就新增投资者诉讼作出二审判决。
判决结果显示,11起案件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徐翔、徐长江需向58名投资者赔偿损失合计859.78万元,ST文峰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另有2起案件被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徐翔个人承担赔偿责任,驳回投资者对徐长江、ST文峰的全部诉讼请求。
ST文峰称,本次判决赔偿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度已计提的预计负债4136.37万元,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
此前,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南京中院”)已判令徐翔、徐长江赔偿首批4名投资者110.26万元,ST文峰承担连带责任,该判赔经江苏省高院终审维持;今年1月,敖某某等23名投资者又获南京中院一审判决支持,判赔329.36万元,ST文峰当时表示将上诉。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至12月,徐翔得知徐长江欲减持其控股的文峰集团、新有斐大酒店持有的文峰股份股票,双方多次合谋后商定:由徐翔负责二级市场股价并接盘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股票,徐长江将部分文峰股份股权转让给徐翔,控制文峰股份发布股权转让、“高送转”等信息,共同拉升股价实现高位减持套现,减持底价14元/股,超出部分五五分成。
2015年4月7日至5月13日,徐长江通过大宗交易大量减持文峰股份股票,徐翔使用他人证券账户接盘后在二级市场全部抛售。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5月13日,徐翔使用16个证券账户通过竞价交易连续买卖文峰股份股票。最终经认定,徐翔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买卖文峰股票获利4.54亿元。徐长江减持后,按照约定应分给徐翔10余亿元,尚未支付。而徐长江减持套现67.62亿元,盈利51.49亿元,违法所得34.08亿元(包括按照约定应分给徐翔的10余亿元)。
徐翔、徐长江2017年均被判决操纵证券市场罪,文峰股份也因信息披露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此后,部分投资者根据刑事判决认定的结论开始对徐翔、徐长江等被告发起民事索赔。
ST文峰在最新发布的公告中透露,就投资者诉徐翔案,南京中院合计收到1017名投资者起诉,1015名投资者损失经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测算合计约8674.39万元。其中,已有67名投资者案件获生效判决,判决ST文峰承担连带赔偿金额合计970.04万元。另有191名投资者的案件经南京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金额2083.72万元;另有105名投资者诉讼南京中院已受理,尚未产生有效判决,涉诉金额127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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