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雷达财经财富号
2026-09-05 11:22:39
(原标题:合力科技及实控人之一樊开曙等因代持股份未及时披露收警示函)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9月4日,合力科技(603917)发布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合力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对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樊开曙、樊开源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实际控制人樊开曙于2015年与马绪飚签订协议,约定樊开曙代为持有马绪飚转让的合力科技50万股股份,转让款为500万元。该代持关系直至2025年年度报告才披露,导致公司此前招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中相关股东持股信息不准确。
樊开曙作为实际控制人,樊开源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均因未及时报告并披露该代持事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监管局决定对合力科技、樊开曙及樊开源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
合力科技称,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承诺将加强合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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