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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定西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渭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8-17 17:34:29

2026年08月17日,定西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渭支公司未严格执行备案的条款与费率,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1万元的决定。王翔(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渭支公司经理)未严格执行备案的条款与费率,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决定。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岷县支公司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手续费,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决定。袁爱江(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岷县支公司经理)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手续费,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决定。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渭支公司

定金监罚决〔2026〕1号

未严格执行备案的条款与费率

罚款人民币11万元

定西金融监管分局

2

王翔

(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渭支公司经理

警告并处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3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岷县支公司

定金监罚决〔2026〕2号

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手续费

罚款人民币6万元

4

袁爱江

(时任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岷县支公司经理)

警告并处

罚款人民币1.5万元

证券之星资讯

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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