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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华微,详解亿元订单执行始末

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6-07-15 17:20:47

(原标题:成都华微,详解亿元订单执行始末)

【导读】成都华微详解亿元订单执行始末

见习记者 刘墨

成都华微(688709)首次就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更正作出回应。

在2026年4月13日的更正公告中,成都华微表示,因个别客户需要重新协商交易流程,公司审慎核实部分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事项,对2025年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这导致该公司2025年归母净利润由预告的增加92.61%调整为仅增长25.73%。

其中,2025年更正后营业收入为7.6亿元,较更正前减少0.93亿元,减幅为10.89%;实现归母净利润1.54亿元,较更正前减少0.82亿元,减幅为34.72%;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1.19亿元,较更正前减少0.82亿元,减幅为40.62%。

该调整引起投资者和监管部门高度关注。

在成都华微于7月14日披露的问询函回复中,公司首次就该亿元合同的执行始末进行了详细披露。

亿元合同执行始末

成都华微表示,2025年6月,其与中间商客户A及终端客户B开始接洽,并于2025年9月签订了《采购框架协议》和《采购订单》,含税金额为1.05亿元,不含税金额为9292.03万元。

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成都华微于2025年9月至12月分6批向客户A交付了相关产品,客户A同步向客户B交付了该等产品。

产品实物流及确认收入具体明细

成都华微表示,公司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发布前,已按照终端客户验收时间在2025年度分批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根据当时的产品交付和验收情况,相关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2026年4月8日,成都华微首次接到客户A的通知,称因其内部管理的相关要求发生调整,需对《采购订单》这一类中间商业务进行严格控制和整改,明确继续履行合同的后续约定条款存在极大困难,需要进一步协商该合同后续的执行变更安排。

成都华微表示,公司经过仔细研判和分析,并及时与负责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后一致认为:该合同因客户A继续履约存在严重困难,已发生重大变化,该合同的收入确认很大可能发生不能收款等无法继续履约的情况,已经不符合会计准则相关收入确认前提条件,基于谨慎性考虑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司对该笔营业收入调减了9292.03万元。

2026年4月13日,成都华微收到客户A的书面通知,要求就解除合同进行协商,与客户A和终端客户B三方经过友好协商后签订《合作终止协议》。

此后,成都华微经与终端客户B协商后达成一致,就已在终端客户产线使用的1004只产品通过另寻中间合作商的方式,重新签订供货合同,并按照原合同价格进行结算和付款;目前已由客户C作为中间商与成都华微就相关产品重新签订采购订单,其亦与终端客户B就相关产品签订了销售订单,成都华微已取得验收单并同时确认了产品销售收入621.95万元。尚未在终端客户产线使用的13996只产品已暂由成都华微相关人员取回。

成都华微表示,公司在原合同终止后即刻启动与终端客户磋商程序,协商调整供货方案,目前尚处于磋商阶段。经了解,终端客户与电子设备领域的制造商合作密切,具备大量使用高速ADC产品的需求,公司产品的交付是基于终端客户所提出的订单需求,具备商业实质。

疑点待解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成都华微的上述回溯,该笔亿元合同从签署、货品全部交付、验收,直至三方终止协议,整个交易周期内,客户A与终端客户B均未涉及任何款项的支付,成都华微既没有提及相关客户是否有合作定金、订单预付款,也没有提及客户是否按照交付进度支付部分货款,整笔交易似乎只有实物流转,并未形成对应的资金往来。

原合同终止之后,三方仅针对已经投入终端产线使用的1004只产品作出新的安排,通过新增中间商客户C重新签订销售合同,对应确认收入621.95万元。该笔业务属于全新交易,并非客户A、客户B对原有亿元订单的付款安排,剩余13996只产品由成都华微收回,客户无需承担相应付款义务。至此,这笔2025年四季度集中确认的大额收入,最终仅保留620余万元。

成都华微表示,将持续跟踪后续合作洽谈动态,并按照上市规则披露相关进展,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同时提示投资者,本次商务谈判存在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签约时间持续延后的经营不确定性风险。

此外,根据成都华微披露的该亿元合同主要条款,销售产品是高速ADC产品,销售数量为1.5万只,单价为7000元/只,而成都华微披露的2025年包含该高速ADC产品在内的数据转换芯片的平均单价为1763.76元/只。

这意味着,这份亿元合同的产品销售单价是该公司同类产品平均销售单价的近4倍。

主要模拟芯片单价变动情况

编辑:黄梅

校对:乔伊

制作:鹿米

审核:陈思扬

注:本文封面图由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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