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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基金被起诉  递延奖金发放引广泛关注

来源:电鳗快报

2026-07-06 12:50:00

(原标题:长安基金被起诉  递延奖金发放引广泛关注)



《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长安基金被前投资经理起诉的事件引起投资者热议。



据相关报道,长安基金前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郑某因劳动合同纠纷起诉“老东家”,案件将于7月14日在上海浦东法院开庭,争议涉及递延奖金、往年奖金退还及离职当年年终奖等,长安基金暂无官方回应。《电鳗财经》注意到,随着这一案件的升温,基金行业递延奖金发放的问题引发广泛关注。



长安基金被起诉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披露了一则事关某员工与长安基金的劳动合同纠纷,引起业内广泛关注。





(数据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网信息,郑丹起诉长安基金的劳动合同纠纷案即将于7月14日下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据郑丹发布的朋友圈信息,“长安基金不发递延奖金,输了仲裁不给钱,还要上诉”。“某些人毫无作为赚的盆满钵满,对底下人极限欺压,没有一点公平和体面。还有三无帮凶,上赶着迫害同僚,坑蒙拐骗。”并称自己已经通过法考,在律所就职,“最见不得这些欺压劳动者的恶劣行径,要干到底,要重拳出击”。



据《电鳗财经》了解,据悉,郑丹曾任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信托助理,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交易员,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交易员;2019年加入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债券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2024年离职。



天眼查显示,双方的劳动争议案于2025年11月一审。据郑丹发布的开庭时间线,她请求发放递延奖金,通过仲裁支持其部分请求,随后她不服上诉,于是有了2025年11月一审开庭。而同月,长安基金仲裁她退还2020年奖金,该案尚未开庭。她也在该月同时申请仲裁,请求发放离职当年(即2024年)的年终奖——系本月即将开庭的劳动合同纠纷案。



递延奖金发放引关注



一公募基金行业人士称,公募基金公司投资岗位的年终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需要递延发放,递延时间处于离职后的部分理论上应该照常发放。不过,由于每年奖金都递延发放,所以每次员工到手的奖金既包括当期发放的部分,也包括往年递延的部分,计算起来相对复杂,如无明细,员工很难确定奖金是否准确发放。特别是部分岗位通常奖金占比较高、基础工资占比较低,如未能足额发放递延奖金,会给员工带来较大损失。



《电鳗财经》注意到,近年来,公募基金行业涉及劳动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多家公募机构近期都有员工因劳动合同纠纷等问题发起仲裁或诉讼,薪酬问题成为劳动合同纠纷的重点争议方向。



长安基金也曾在2025年因薪酬考核违规等问题,被监管层责令整改。





(数据来源:长安基金旗下产品2025年半年报)



根据该基金公司旗下产品的2025年半年报,当年4月长安基金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因合规内控、人员管理、信息披露、其他问题(薪酬考核)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被要求责令改正。长安基金表示管理人高度重视,已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



业内人士对此表示,上海证监局对长安基金及高管责令整改,覆盖内控、人员管理、信披、薪酬考核多类问题,属于综合性治理缺陷,并非单一操作疏漏。根源是公司多年管理层频繁更迭、规模持续缩水,经营压力下薪酬考核制度违背公募递延激励监管规则,内控流程虚化、人员合规管控松散、信息披露履职不到位,暴露出中小公募 “重规模、轻治理”通病,监管措施意在倒逼完善长效约束机制,警示行业薪酬激励、内控双线合规底线不可突破。郑丹7月14日浦东法院劳动诉讼核心诉求为递延奖金、离职年终奖,此前仲裁已有分歧、双方多案互诉,与整改暴露的薪酬考核违规形成事实印证。



此次开庭会有怎样的结果?我们保持持续关注。但中长期看,判决将成为公募薪酬递延、离职激励兑付的行业参考案例,倒逼尾部公募规范考核制度;对长安基金而言,唯有同步落地监管整改、理顺员工激励机制,才能修复治理与品牌双重短板。


          

《电鳗快报》

证券之星财经

202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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