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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470万借名贷!重庆农商行原副行长舒静三罪并罚获刑16年罚金290万

来源:经理人杂志

媒体

2026-07-03 15:27:24

(原标题:涉案470万借名贷!重庆农商行原副行长舒静三罪并罚获刑16年罚金290万)



6月3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作出的一审判决近日随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而披露:重庆农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舒静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二百九十万元。该案未上诉,已生效。



图源: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470万“借名贷”与三宗罪

舒静,1972年生,高级经济师,职业生涯起步于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北碚支行,从营业部会计、会计主管做起,至2005年已任北碚支行营业部经理。后短暂任职光大银行重庆高新支行副行长,2008年加入重庆农商行,先后执掌营业部、公司业务部、授信审批部等核心部门,2015年升任副行长,2023年税前薪酬49.83万元。

重庆农商行前身为1951年成立的重庆市农村信用社,是国内资产规模率先突破万亿的农商行,属国有参股银行。

2024年3月28日,重庆农商行董事会解聘舒静副行长职务;次日,重庆市纪委监委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8月2日,舒静被开除党籍、公职。2025年12月,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终身禁业处罚。

判决书中透露出的犯罪手法很有代表性。2013年4月至5月,时任重庆农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的舒静为了入股一家小贷公司而进行“同业”操作,在其朋友以个人名义向本行申请了470万个人助业贷款的时候,她指示下属支行违规予以批准。

资金发放之后经过多次流转到达其实际控制人的账户上,其中400万投资到小额贷款公司里,70万给了一位朋友个人使用。

2015年4月贷款到期后,已经调任授信审批部总经理的舒静亲自办理了续贷手续;2016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间分三次将本息全部归还,但是还款行为并不能影响到犯罪的定性。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7月14日以(2024)渝02刑初30号判决: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二百七十万元;挪用公款罪处五年,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二年、罚金二十万元;合并执行十六年,罚金二百九十万元。

“借名贷款”定性争议

本案被选入人民法院案例库,主要问题在于对定性的争议。

法院认为,舒静以贷款之名而行挪用之实,将银行资金挪用到自己名下进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申请-审批-划转-自用是一个整体,在挪用公款犯意支配之下实施,整体评价为处刑较重的挪用公款罪,更符合主客观一致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双开通报中,重庆市纪委监委用“靠金融吃金融”“将金融资源作为‘自留地’”描述其行为,并指出其违规收受礼金1.8万元、高档白酒12瓶、奢侈品包8件等“四风”问题。

不算减刑,舒静出狱时已近七十岁。万亿农商行与一名女副行长的人生双双越过拐点,而金融反腐仍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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