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智通财经
2026-06-12 20:34:10
(原标题:新股消息 | 科郦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等)
智通财经APP获悉,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公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2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12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科郦补充说明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等。据港交所2025年12月18日披露,科郦有限公司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金公司为其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科郦有限公司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进行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1)取得境内企业资产、权益过程中,涉及收购境内主体的,请说明交易对价、定价依据、税费缴纳等情况,是否符合《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2)股权架构搭建及返程并购过程符合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境外投资、外商投资、税务管理等监管规定的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1)2025年10月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林钟润发行股份够买高麗之母股份的交易尚未完成,请在完成交割后更新备案材料;(2)发行人全部股份被用于质押,请结合质押原因、合同履行情况、相关主体偿债能力等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是否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三、请说明(1)发行人部分境内运营实体曾因市监、消防、环保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请说明具体整改情况,以及后续加强合规管理的举措和成效;(2)张家口欧福曼自有房屋未办理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手续,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请说明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3)北京润美康涉及一项未结诉讼,请结合案件基本情况、审理进展等说明是否对发行人财务状况、业务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4)就主要境内运营实体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四、关于本次发行上市方案,备案材料及招股说明书的发行数量上限应保持一致,如存在不一致情形的,请提供修改后的备案报告或招股说明书,如涉及招股说明书调增本次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请一并更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招股书显示,科郦是一家源自韩国,主要业务位处中国且正拓展国际业务版图的综合医疗健康解决方案供应商。公司致力于透过数字解决方案推动医药供应链升级,同时促进生物健康与多功能营养领域的创新发展。
于往绩记录期间,公司主要从事以下业务线:医药营销、推广与销售业务;母婴及营养补充品的研发、生产与分销业务。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2024年的收益计,公司在中国医药营销、推广与销售市场排名前十。按2024年收益计算,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儿科医药营销、推广与销售服务供应商,约占中国市场15.9%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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