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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43,收监管工作函!需说明是否存故意损毁、隐匿、编造财务及业务资料!

来源:证券时报网

媒体

2026-04-24 08:23:00

(原标题:603843,收监管工作函!需说明是否存故意损毁、隐匿、编造财务及业务资料!)

4月23日晚间*ST正平(603843)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需于4月27日前书面回复。

*ST正平此前披露的2025年度业绩预亏更正暨退市风险提示公告显示,预计2025年末净资产区间为-3000万元至9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2024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尚未消除,年审会计师可能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发表非标审计意见。

《监管工作函》显示,鉴于公司2025年财务数据及相关事项对公司股票是否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的判断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有关规定,公司需进一步核实并补充多项事项。

*ST正平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审计范围广泛受限,无法就公司工程项目成本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外部借款利息计提的充分性等事项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对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8月,该公司改聘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

《监管工作函》显示,有关部门向上交所通报的材料显示,自2022年起,公司关键人员离职、岗位变动较大,存在无法提供完整财务、业务资料的情况,常规审计程序难以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消除2024年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存在实质性障碍。目前,公司拟通过预重整部分债权申报、清产核资消除2024年年报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影响。

监管工作函要求*ST正平针对公司财务及业务资料缺失的问题,说明公司无法向有关部门提供财务及业务资料的原因,是否存在故意损毁、隐匿、编造财务及业务资料等情形。截至目前相关财务及业务资料是否补齐,补齐的资料为新编还是原始资料,财务资料与基础业务资料是否匹配;结合相关人员离职、岗位变动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目前财务及业务资料缺失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和成本核算方面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补充说明在前期基础资料缺失的情况下,公司仅通过预重整部分债权申报的方式交叉验证,能否实质消除2024年年报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影响,确保工程项目成本费用、收入、资产计量准确性、完整性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已有效整改。

此外,监管工作函要求*ST正平现任年审会计师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核查意见;说明前期承接本项目的主要原因及过程,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为公司代编财务报表、代为设计或执行内部控制、代替管理层作出会计估计或判断等代替管理层责任且与鉴证业务存在独立性冲突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坚持年报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要求,不得违反规定,为公司代编财务报表、从事与鉴证业务存在独立性冲突的非鉴证业务以及以审计结果作为审计收费条件。

*ST正平公告显示,2025年末公司净资产范围为-3000万元至9000万元,不排除存在因进一步计提资产减值等原因,导致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为负,从而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25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原值共计38.59亿元,其中,三年期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42.39%,三年期以上业务方未结算的合同资产占比为50.77%,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总体计提减值比例仅为19.59%,远低于同行业水平。

监管工作函显示,*ST正平需结合三年期以上应收账款以及长期未结算合同资产占比较高、应收账款历史回款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减值计提政策是否审慎,及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是否充分考量了长账龄应收款项、未结算合同资产的可回收性风险,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合规。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据*ST正平及年审会计师提供的资料显示,公司因兰州中通道项目存在期后回款5.03亿元,公司对项目公司的应收账款2025年度的减值计提比例从30%降至10%,据此转回前期已计提的1.6亿元减值。不过相关款项由项目公司直接支付给上市公司供应商,经核验原始资料,30余家收款方不在公司提供的供应商清单中。公司提供的落款日期为2025年12月17日的《中通道会议纪要》无参会人员签字或盖章、无会议签到表,依据期后回款情况转回已计提坏账依据不足。

在此背景下,《监管工作函》明确要求*ST正平补充披露期后回款的具体资金流向,30余家收款方不在公司供应商清单原因,客户直接付款给供应商具体依据及是否签署有效协议,相关清偿是否存在因重整前对部分债权人个别清偿而被依法撤销的风险;结合上述情况以及无签字盖章的会议纪要真实性,说明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减值转回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ST正平及年审会计师提供的资料还显示,公司对已完工未结算的加西项目6.94亿元合同资产按照20%比例计提1.39亿元减值,但该项目存在超出原先概算金额2.06亿元的情况,且项目结算进度明显放缓,三年期以上未结算的合同资产占比高达82%,未来能否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结合客户信用情况、项目结算进度显著放缓、三年期以上合同资产占比达82%、项目超出原概算2.06亿元、未来款项回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风险,说明公司对加西公路项目合同资产仅按20%比例计提减值的合理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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