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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消息 | 极飞科技再度递表港交所 于世界农业机器人和农业无人飞机行业分别排名第二

来源:智通财经

2026-03-27 06:57:32

(原标题:新股消息 | 极飞科技再度递表港交所 于世界农业机器人和农业无人飞机行业分别排名第二)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3月26日披露,广州极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极飞科技)向港交所主板提交上市申请书,华泰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该公司曾于2025年9月25日向港交所递表。

公司简介

据招股书,极飞科技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农业机器人公司。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2024年度极飞科技以10.7%和17.1%的市占率于世界农业机器人和农业无人飞机行业分别排名第二。通过深度融合先进机器人、智能化、新能源技术,该公司打造了一系列具有高精度作业能力、效率效益远高于人力劳动和传统农机的智能农业机器人。

2015 年,极飞科技从劳动环境最恶劣的农药喷洒工序入手,推出了农业机器人的先导产品电驱动多旋翼自主作业农业无人飞机。凭借对不同作业任务和地形下农作物管理多样化需求的深刻理解,以及在农业无人飞机研发中的底层技术,极飞科技进一步拓展了产品矩阵,推出农业无人车、农机自驾仪及智能农场物联网产品。该公司亦开发移动应用程序,使终端用户能够远程操作农业机器人,并实时监测田间状况。极飞科技通过构建完整的农业机器人产品矩阵与数据死循环,为终端用户提供精准高效、灵活经济的无人化农业解决方案。

极飞科技主要通过经销商向终端用户销售产品,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由于用户分布分散,这在农业机器人行业是一种常见做法。依托极飞科技的国际经销商网络和他们的已有销售渠道,极飞科技有效地拓展了海外市场,提升了产品渗透率与覆盖范围,并触达了广泛及多样化的用户客群。极飞科技的直销客户主要包括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农业机器人的零售客户。

财务资料


收入

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实现收入分别约6.14亿元(人民币,下同)、10.66亿元、11.66亿元。

年度(亏损)╱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

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公司年度(亏损)╱利润及全面收益总额分别约-1.33亿元、7040.7万元、1.24亿元。

行业概览

农业机器人具有作业标准化和自动化的显著特点,在传统机械化的基础上,融合了传感器技术、自动控制技术、机器视觉技术,以及AI等前沿技术,这使得农业机器人能够在非结构化的农业作业环境中高效工作。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收入计,全球农业机器人行业由2019年的人民币25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人民币8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29.3%。在目前农业机器人的主要产品类型中,农业无人飞机的商业化较成熟,应用场景较多。由喷洒农药逐渐拓展出播种、撒肥、巡田等功能。同时,越来越多的农业机器人企业在更多的农业环节(如耕种收)中研发和落地相应的农业机器人产品,如无人插秧机、采摘机器人等。预计到2029年,全球农业机器人行业市场规模将以53.3%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人民币749亿元。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收入计,我国农业机器人行业市场规模由2019年的人民币9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人民币34亿元,复合年增长率29.8%。近年来,我国不断加速农业机械化进程,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预计至2029年,中国农业机器人市场将以42.3%的增速增长至人民币200亿元。未来,农业机器人预计将被引入育种、除草,以及果园、丘陵、山地作业等更多农业场景中,加速中国农业机器人行业的快速发展。

全球农业无人飞机市场规模方面,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收入计,全球农业无人飞机行业由2019年的人民币16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人民币5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28.8%。农业无人飞机行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现代农业节能、环保及高效发展趋势。预计至2029年,全球农业无人飞机行业将以35.2%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人民币248亿元。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收入计,中国农业无人飞机行业的市场规模由 2019年的人民币8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人民币2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29.3%。随着无人机在能源续航、智能化等方面不断取得技术突破,使其能够应用于更广泛的场景。制造工艺的成熟也进一步降低了无人机的成本,促进了无人机的普及。预计至2029年,中国农业无人飞机行业将以30.0%的年复合增长率增长至人民币109亿元。

董事会资料

于[编纂]后,极飞科技的董事会将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股权架构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彭斌先生有权行使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42.97%所附的投票权,包括(i)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9.01%;及(ii)厦门极力(由彭先生通过其普通合伙人身份控制)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3.95%所附的投票权。彭先生及厦门极力将于[编纂] 后继续为极飞科技的控股股东。

全叶芬女士为彭先生的配偶。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彭先生及全叶芬女士各自被视为于对方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厦门极力的普通合伙人为彭先生。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厦门极力(i) 由彭先生拥有36.90%权益;(ii)由彭先生的配偶全叶芬女士拥有24.38%权益;(iii)由公司的执行董事龚先生(作为其有限合伙人)拥有0.56%权益;(iv)由公司的执行董事汤小敏女士(作为其有限合伙人)拥有2.37%权益;及(v)由余下有限合伙人拥有35.80%权益,彼等各自于厦门极力拥有的权益均低于30%。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彭先生被视为于厦门极力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中介团队

独家保荐人: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独家保荐人法律顾问: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及独立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行业顾问:弗若斯特沙利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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