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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庆监管分局核准卢学琴太湖农商行董事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3-10 16:03:00

2026年0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庆监管分局核准卢学琴太湖农商行董事。

公告内容如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庆监管分局关于卢学琴太湖农商行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宜金复〔2026〕9号

太湖农商行:

《太湖农商银行关于卢学琴拟任职工董事任职资格的请示》(太农商银〔2025〕20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卢学琴太湖农商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安庆金融监管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庆监管分局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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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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