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3-05 17:43:38
2026年03月04日,宁波金融监管局核准张旦华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合规官。
公告内容如下:
宁波金融监管局关于张旦华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合规官任职资格的批复
甬金复〔2026〕48号
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关于核准张旦华女士合规官任职资格的申请》(首行甬分〔2026〕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旦华首都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合规官的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分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宁波金融监管局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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