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3-04 18:30:00
2026年03月03日,淮安金融监管分局核准户庆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公告内容如下: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户庆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的批复
淮金复〔2026〕12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关于对户庆锋高管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太平财苏〔2026〕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户庆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2个月内到任。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四、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淮安金融监管分局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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