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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李锡元、刘润平、谢立智的监管函

来源:深交所

2026-03-02 00:00:00

(原标题:关于对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李锡元、刘润平、谢立智的监管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李锡元、刘润平、谢立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 28 号

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李锡元、刘润平、谢立智:

经查,你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股东大会授

权有效期至 2025 年 10 月 23 日,授权到期后,你公司部分现金

管理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且未经董事会审议继续购买理财产品

并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第 1.4 条、第 2.1.1 条第一款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修订)》第 6.3.11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长李锡元、总经理刘润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

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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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谢立智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

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第一款、第 4.3.1 条第一款、第 4.4.2 条第

(一)项的规定,对你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

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

             《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

件发生。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6 年 3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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