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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施互联网诊疗办法:严禁使用AI开处方、电子病历保存15年

来源:财闻

2026-02-05 21:52:15

(原标题:天津实施互联网诊疗办法:严禁使用AI开处方、电子病历保存15年)

近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并施行《天津市互联网诊疗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其中,在业务监管方面,第二十一条明确,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患者建立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信息应当与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格式一致、系统共享,由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质控。互联网诊疗病历记录按照门诊电子病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存时间不得少于15年。诊疗中的图文对话、音视频资料等过程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

此外,第二十三条明确,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药品管理。处方应由接诊医师本人开具,在线开具的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经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严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动生成处方。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严禁在处方开具前,向患者提供药品。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

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时,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为低龄儿童(6岁以下)开具互联网儿童用药处方时,应当确认患儿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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