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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消息 | 臻驱科技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国有股标识办理进展情况等

来源:智通财经

2026-01-23 20:10:41

(原标题:新股消息 | 臻驱科技拟港股上市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国有股标识办理进展情况等)

智通财经APP获悉,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6年1月19日—2026年1月23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司共对3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其中,要求臻驱科技补充说明国有股标识办理进展情况、发行人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等事项。据港交所1月2日披露,臻驱科技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信证券、国泰海通为联席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臻驱科技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1)沈捷、瞿博委托他人代持股份是否符合当时二人所在单位的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违反竞业协议的情形,以及是否合法合规;(2)列表说明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价格、定价依据,同一批次价格不一致的应说明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零对价转让的应说明交易真实性、对价公允性,约定价格与实际支付价格不一致的应说明具体原因;(3)就发行人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出具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1)沈捷及其控制的主体合计控制超过30%的表决权,是否均应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关于控股股东的要求进行核查说明;(2)特殊股东权利安排对控制权的影响,上市前后控制权发生变化的应说明;(3)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关于主要股东的要求对受同一主体控制且合计持股超过5%的主体进行核查说明。

三、请说明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外部人员、离职人员及顾问,如存在上述主体,请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说明有关情况,并就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四、请说明(1)境外子公司涉及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监管程序具体履行情况,并就合规性出具结论性意见;(2)发行人计划加大在欧洲的投资及进一步加快扩张至东南亚,是否涉及具体境外募投项目,是否应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五、请说明(1)发行人及下属企业经营范围涉及数据处理、市场调查、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业务,说明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纳入经营范围的必要性;(2)按照《监管指引第2号》说明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六、请说明(1)张江科投等3名国有股东办理国有股标识进展情况;(2)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3)发行人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据招股书,臻驱科技是一家技术驱动的电控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车领域。电控作为电驱动或电源系统的核心子系统,通过将电能转化为可控功率输出,实现对电机或电源的精准调控,从而保障高效、可靠的车辆性能表现。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装机量计,公司的主要解决方案均处于中国市场的领先地位:

电机控制器:就电机控制器而言,2024年及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该公司分别排名第11及第8。就双电机控制器而言,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该公司排名第三;

主驱功率砖:就主驱功率砖而言,2024年及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该公司分别排名第一及第二。就双电机控制器中安装的功率砖而言,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该公司排名第一;

功率模块:2024年及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九个月,该公司分别排名第八及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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