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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毕节金融监管分局对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6-01-19 11:51:13

2026年01月19日,毕节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支公司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作出罚款14.9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富盛(时任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支公司经理)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作出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支公司

毕金罚决字

2026〕1号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罚款14.9万元

毕节金融监管分局

2

刘富盛(时任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支公司经理)

毕金罚决字

2026〕2号

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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