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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投资司:保持合理政府投资力度,扩大生产性服务业投资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媒体

2025-12-18 19:17:54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投资司:保持合理政府投资力度,扩大生产性服务业投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周潇枭 北京报道 1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刊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署名文章《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回顾了“十四五”时期扩大有效投资取得的显著成效,也直面今年6月以来投资增速快速回落的状况,并明确了“十五五”时期扩大有效投资的重点举措。

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从2012年的23万亿元增长到2024年的51.4万亿元;2013—2024年,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达38.1%。从结构看,制造业投资占比总体稳定,高技术产业投资2018—2024年年均增长12.1%,绿色能源等领域投资高速增长,投资结构持续优化。

其中,“十四五”时期政府投资规模也在不断壮大。近3.4万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的公共领域项目建设。发行约16万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投资建设,支持地方重点项目建设。2024—2025年发行1.5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两重”建设)。2023年增发国债1万亿元,支持华北等地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提升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2022年、2025年分别投放7399亿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5000亿元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有力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

(资料图)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表示,2025年以来投资下行压力加大,特别是从6月开始,投资增速快速回落,1—10月同比下降1.7%。这既是受一些地方政府化债压力较大、地方投资循环不畅等当期因素影响,也是经济发展阶段变化、新旧发展动能转换等长期因素的现实反映。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表示,“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投资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任务艰巨,保持投资增长面临一定挑战。但更要看到,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人均资本存量明显低于发达经济体,经济社会发展还有许多短板弱项需要补齐,总储蓄率仍然较高,宏观政策空间充足,扩大有效投资仍有广阔空间。

“十五五”时期扩大有效投资工作的重点举措如下:

优化投资结构拓展投资空间。稳住传统领域投资基本盘,积极培育投资增长新动能,努力保持投资平稳增长。聚焦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扩大新兴产业有效投资,前瞻布局未来产业项目。聚焦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扩大科技、软件、信息、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加强适应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生活性服务业投资。聚焦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适度超前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优化传统基础设施网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聚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扩大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节能降碳等领域投资。

切实管好用好政府投资。保持合理政府投资力度,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加强政府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投资方向和重点,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强化“两重”性质、坚持自上而下、注重软硬结合,高质量推进“两重”建设。管好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和投资计划执行效率。研究调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进一步优化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在工作基础较好的地方探索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更好统筹政府投资需求和能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防止资金沉淀闲置、挤占挪用。

高质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坚持“实施一批、前期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为扩大有效投资提供坚实的项目支撑。加强“十五五”重大工程谋划论证,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引领性突破性的重大标志性工程项目。坚持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提高重大生产力布局的科学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与人口结构变化的适应性,坚决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健全跨部门跨地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深化部门协作和央地联动,加快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做好用地用海、环评等要素保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通过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渠道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推动项目顺利实施。严格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项目运营管护机制。

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等方面着力破解民间投资发展难题,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滚动接续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加强对民间投资项目的要素和融资支持。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项目建设实施。持续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扩围扩容,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支持力度,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对民间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

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投资审批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激发投资活力,切实防范低效无效投资。研究制定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事权匹配、权责一致、监督有效的原则,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项目的提级论证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借道国有企业等规避政府投资审批,健全政府投资决策问责机制。严格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约束。研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保该管的切实管好,能管住的有序放活。规范备案类项目管理,强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和要素、资金等管理政策的协同。优化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和办理流程,提升审批效能。完善投资项目建设实施信息填报等制度,建立健全项目决策综合评价和绩效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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