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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高管创业纠纷落幕:科伦博泰与宜联生物和解,共分产品收益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媒体

2025-12-17 14:42:21

(原标题:前高管创业纠纷落幕:科伦博泰与宜联生物和解,共分产品收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韩利明

12月16日晚间,科伦博泰公告称,为节约诉讼时间与成本,已与宜联生物及薛彤彤博士、肖亮博士及蔡家强博士(以下统称“宜联生物方”)订立和解协议,就此前针对宜联生物方提起的若干争议达成和解。

回溯纠纷脉络,科伦博泰曾于2024年对宜联生物方提起刑事控告,并在2025年就后者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损害公司利益发起两项民事诉讼。

根据和解协议,宜联生物需就其管线内YL201 (B7H3)、YL202 (HER3)、YL211 (cMet)、YL212 (DLL3)、YL221 (EGFR)及YL222 (PD-L1)六款产品,向科伦博泰分享和解协议生效前后的对外授权收入,以及该等产品未来销售产生的净利润。

科伦博泰在公告中明确,此次和解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上述法律程序及和解均不会对集团的财务状况及营运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不过二级市场反响平平,截至12月17日午间休盘,科伦博泰收报403.4港元/股,跌0.25%,总市值940.67亿港元。

也有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此次纠纷的快速和解或与宜联生物计划递表上市密切相关。近期也有递表上市的创新药企通过解决知识产权相关问题,顺利推进报批流程,相关纠纷的妥善处置或成为创新药企冲刺上市的重要前提之一。

尽管科伦博泰此前未详细披露起诉宜联生物方的具体细节,但从宜联生物核心高管的过往职业经历中,可窥见双方纠纷的潜在渊源。

据官网信息,宜联生物成立于2020年7月8日,专注于抗体药物结合物(ADC)及相关技术的创新药开发。此次和解协议中的薛彤彤为其创始人、董事长兼CEO,蔡家强为其联合创始人、首席科学官、联席总经理。值得一提的是,肖亮已不在宜联生物当前公示的领导团队名单中。

公开资料显示,薛彤彤与蔡家强曾与科伦系深度绑定。其中,薛彤彤在2013年加入科伦药物研究院(主营ADC、重组蛋白等创新药研发)担任副院长,后续担任科伦药业控股的科伦博泰的总经理,负责生物制药和小分子药物研发;蔡家强则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任科伦药物研究院副院长,负责小分子创新药和创新中心工作。

2020年,薛彤彤从科伦系离职后创办宜联生物。随着宜联生物在2021年3月宣布完成5000万美元A轮融资后,相关争议进一步发酵。彼时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科伦药业发问,提及离职高管薛彤彤、肖亮等人创办ADC创新药公司并获大额投资,公司是否有竞业禁止协议约束。

对此,科伦药业明确回应,“从公司离职的人员都签有保密承诺,我们会密切关注其后续的各类行为,如果涉及侵犯公司的知识产权、技术或商业机密,公司均会用有效的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科伦药业同时表示,ADC是资本风口,行业竞争客观存在,公司成长于激烈竞争中,对此并不畏惧;离职人员创业获资本认可,得益于资本风口推动,更源于科伦技术平台与体系赋予的成长经验,是公司成就个人而非反之,公司为行业培养人才亦尽到社会责任,并强调创新药研发非依赖个别科学家或资本堆砌,需长期积淀。

事实上,生物医药领域企业起诉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例并不鲜见。公开资料显示,2022年6月,金斯瑞曾指控范晓虎在2014年7月至2015年11月(传奇生物初创阶段),将6份工作文件发送至个人邮箱,且2019年4月以传奇生物(金斯瑞联营公司)首席科学官身份发布不准确财务数据,请求判令范晓虎停止侵犯商业秘密、赔偿经济损失以及赔偿律师费等。

该案件也在日前迎来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法院认定,从主观意图看,不足以证明范晓虎获取商业秘密存在不正当目的。同时,其作为公司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审核、批准权,所涉商业信息的形成,不存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自己撰写文件的必要。撤销原判,驳回金斯瑞诉讼请求,范晓虎胜诉。

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称,在审理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中,既要依法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有效制止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为企业的创新和投资创造安全和可信赖的法律环境,又要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劳动者自由择业、竞业限制和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维护劳动者正当就业、创业的合法权益。

对照宜联生物官网披露信息,此次科伦博泰与宜联生物和解协议所涉及的六款产品中,进展最快的YL201已在临床Ⅲ期,并在今年6月获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授予的突破性疗法认定,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SCLC)。

宜联生物在今年1月与阿斯利康建立临床研究合作,双方将探索YL201联合阿斯利康的英飞凡(通用名:度伐利尤单抗,一款抗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多种实体瘤的潜力。

此外,此次和解涉及的其余五条管线均已完成对外授权(BD)合作,其中不乏全球范围内的重磅交易案例。

具体来看,2024年1月,宜联生物与罗氏达成全球合作和许可协议,共同开发靶向间质表皮转化因子(c-MET)的下一代ADC药物候选产品YL211,用于治疗实体瘤。根据协议,宜联生物可获得5000万美元的首付款及近期里程碑付款,近10亿美元的开发、注册和商业化潜在里程碑付款,以及未来基于全球年度销售净额的特许权使用费。

罗氏之外,宜联生物先后两次牵手BioNTech,交易金额合计超过28亿美元,合作范围包括一款靶向HER3的ADC项目YL202/BNT326的全球许可协议,以及一项利用TMALIN ADC技术平台开发针对限定的某几个前沿创新靶点的ADC产品的独家选择权及相应全球独家许可。

国内合作方面,宜联生物亦先后两次与再鼎医药达成战略合作:一方面将新一代DLL3 ADC药物YL212的全球开发及商业化权益独家授予再鼎医药及其子公司;另一方面双方合作利用TMALIN平台开发新型LRRC15 ADC药物ZL-6201,该产品的抗体由再鼎医药内部发现。而YL221及YL222也与复宏汉霖达成战略合作。

从行业视角来看,前两年生物医药融资市场收紧的“资本寒冬”中,优质的BD交易为创新药企开辟了重要募资渠道;而当前创新药企密集的BD合作,更印证了创新药资产在全球范围内性价比与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伴随多项重磅BD合作落地,此前业内有消息称宜联生物或于2026年登陆港股市场。

尽管宜联生物尚未公告IPO相关事宜,但随着当前港股市场持续火热,前述业内人士进一步指出,2026年申报港股的创新药企业,需从BD交易能力、临床进展推进、全球商业化潜力三个核心维度夯实基本面;同时应提前布局BD合作与全球多中心临床,合理把握上市窗口期,规避行业常见风险,为上市进程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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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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