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2-12 20:16:00
2025年12月12日,新疆金融监管局核准陆远乌鲁木齐银行喀什分行行长助理。
公告内容如下:
新疆金融监管局关于陆远乌鲁木齐银行喀什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新金监复〔2025〕208号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银行关于陆远乌鲁木齐银行喀什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的请示》(乌行发〔2025〕409号)及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陆远乌鲁木齐银行喀什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新疆金融监管局
2025-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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