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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顶格重罚!

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5-12-12 18:40:33

(原标题:证监会:顶格重罚!)

【导读】浙江证监局严肃查处优策投资违法违规案件,合计罚款3525万元,实控人终身市场禁入

中国基金报记者 晨曦

重磅罚单来了!

12月12日,证监会官微发布消息显示,证监会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策投资)及有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

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据介绍,此次相关处罚力度为顶格处罚,在私募监管领域为“史上最重”。

来看详情——

私募监管“史上最重”

涉及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证监会对优策投资及有关责任人员违法违规作出行政处罚。经查,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行为,严重违反私募基金法律法规。

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管理人登记。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证券监管部门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证监会指出,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证监会将坚决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相关要求,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清除“害群之马”,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天眼查信息显示,优策投资成立于2016年12月,注册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主要从事投资管理业务。优策投资的控股股东为杭州连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李晓晴。但根据监管查明,优策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黄巍。目前,该公司存在“经营异常”“被执行人”“司法案件”等多个负面标签。

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挪用基金财产牟利

浙江证监局官网公布了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次优策投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说明。

具体而言,优策投资及实控人黄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优策投资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优策投资于2017年11月21日在基金业协会登记,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2019年3月,优策投资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黄巍;2019年3月至调查日期间,优策投资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某晴,前述报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二、优策投资挪用基金财产、实际控制人黄巍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2018年11月至调查日,优策投资先后成立并管理优策长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8只基金产品(以下称为募集层产品);8只募集层产品的全部基金财产分别投向优策投资成立并管理的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等3只基金产品(以下称为投资层产品)。此外,某外部私募基金产品亦投向优策月月盈3号私募投资基金。3只投资层基金产品均投向银行协议存款。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在实际控制人黄巍决策、安排下,优策投资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违规将3只投资层产品投向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至基金产品托管户之外的其他账户。截至2024年7月2日,转出资金尚有9.55亿元未归还。

三、优策投资提供、报送的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优策投资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事实,向投资者提供及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前述8只募集层产品、3只投资层产品的资产、收益、净值等与实际情况不符,11只基金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以上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优策投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2100万元罚款;对黄巍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900万元罚款。

同时,浙江证监局指出,黄巍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策划、实施重大违法行为,对黄巍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另外,优策投资的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投资经理焦健,被给予警告、并处105万元罚款;实际负责优策投资经营管理工作、参与案涉基金产品赎回等运作的刘凯歌,被给予警告、并处420万元罚款。

中基协公布纪律处分决定书

涉及五大违法违规

12月12日,基金业协会公布了对优策投资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除浙江证监局公布的上述三项违法问题外,决定书显示,优策投资还存在其他两项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办公场地、业务、人员混同。优策投资与其关联机构的办公地址混同;优策投资与其关联机构的财务信息共同存储于一台办公电脑中;优策投资与其关联机构的财务人员混同。

二是投资者风险测评不符合要求。优策投资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适当性材料显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中所有题目选项标注对应分值,并附对应分值匹配的风险等级结果,投资者可以根据上述情况达到自己预期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基于相关违法违规事实,基金业协会决定撤销优策投资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撤销后,相关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私募基金活动,不得新增投资者和基金规模,不得新增投资。基金财产处置完毕的,相关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办理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者注销市场主体登记。

编辑:赵新亮

校对:乔伊

制作:舰长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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