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2-12 14:55:43
2025年12月12日,安康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后管理不到位、虚增信贷规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73万元。黄晓晓(时任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业务部客户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黄瑶(时任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河支行业务一部部门负责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余浩(时任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河支行客户经理)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雷宣杰(时任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业务二部团队负责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向炜(时任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及营业部业务二部负责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后管理不到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安金罚决字〔2025〕46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虚增信贷规模 | 罚款73万元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2 | 黄晓晓(时任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业务二部客户经理) | 安金罚决字〔2025〕41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3 | 黄瑶(时任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河支行业务一部部门负责人) | 安金罚决字〔2025〕42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4 | 余浩(时任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河支行客户经理) | 安金罚决字〔2025〕43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5 | 雷宣杰(时任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业务二部团队负责人) | 安金罚决字〔2025〕44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6 | 向炜(时任陕西旬阳泰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管理部及营业部业务二部负责人) | 安金罚决字〔2025〕45号 | 贷后管理不到位 | 警告 |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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