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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金融监管分局对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2-02 16:55:00

2025年12月02日,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列费用、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25万元。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罚款15万元。陈刚(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总经)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虚列费用、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3万元。刘滨(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主任)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为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为警告并罚款2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

罚决字〔202510号

虚列费用、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

罚款25万元

双鸭山

金融监管分局

2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

罚决字〔202511号

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

罚款15万元

3

陈刚(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罚决字〔202512号

虚列费用、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

警告并罚款3万元

4

刘滨(时任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饶河保险社主任)

罚决字〔202513号

农险业务数据不真实

警告并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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