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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承德金融监管分局对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2-01 15:30:25

2025年12月01日,承德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业务数据不真实、编制虚假报表;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作出警告并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刘连帅(时任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分公司负责人)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承金罚决字〔2025〕6号

一、业务数据不真实、编制虚假报表;

二、委托未通过本机构进行执业登记的个人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警告并罚款16万元

承德金融监管分局

2

刘连帅(时任名阳保险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承德分公司负责人)

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警告并罚款4万元

承德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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