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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收益“注水”?业界呼吁规范业绩展示

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5-11-23 22:16:04

(原标题:理财产品收益“注水”?业界呼吁规范业绩展示)

【导读】理财产品收益“注水”?业界呼吁规范业绩展示

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树超 张玲

近日,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注水”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不少投资者反映,购买机构宣传的所谓高收益产品后,实际收益与宣传收益差距过大。

业内人士表示,多重因素导致这类问题频发,后续除了要规范业绩展示外,投资者也应对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建立更专业和理性的认识。

多因素致理财产品收益“注水”

为提升理财产品吸引力,部分理财机构将某些表现较好的区间收益率置于App页面的显眼位置,而表现较差的区间业绩则被放置在角落,投资者购买了所谓“高业绩”产品后往往觉得被“背刺”。此外,部分银行会通过多种手段拉高短期收益率以利于“打榜”。

以某家股份行为例,该行理财产品页面推荐产品均展示了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最高的达7.01%。该行代销的一款产品成立于2024年9月,宣传页面展示其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为3.149%,业绩比较基准为2.22%至2.52%,而查看页面下方的历史数据发现,其近6个月、近3个月、近1个月年化收益分别为1.89%、1.53%、2.11%,均未达到其业绩比较基准的下限。

在华宝证券创新研究部副总经理蔡梦苑看来,造成这种现象的深层次原因有三:一是部分理财公司仍未摆脱规模导向,在考核机制与市场竞争压力下,倾向于通过打造业绩“亮眼”的产品吸引资金。

二是负债端风险偏好与净值化管理的现实矛盾。理财客户普遍由储蓄客户转化而来,对净值波动较为敏感,期望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这一需求特征对理财公司的信息披露与预期引导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三是低利率环境下收益增厚能力面临现实瓶颈。在传统固收资产收益率系统性下行的背景下,部分公司多资产配置能力不足,导致其在应对收益压力时,可能倾向于采用技术性手段对收益进行“调节”。

蔡梦苑直言,这类问题频发会带来诸多危害:首先,若产品实际表现持续低于合理预期,会影响投资者对行业专业性与诚信度的认可度;其次,过度关注短期业绩表现与规模排名,机构可能削减在投研体系建设、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等核心能力上的投入,影响行业高质量发展;再次,资金若过度追逐短期业绩亮眼的产品,可能削弱理财资金服务于实体经济长期融资需求的功能,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业界呼吁规范业绩展示

睿智新虹理财研究院数据显示,2025年三季度,27家理财公司(不含合资理财公司)4874只(含子份额)到期封闭式公募人民币产品中,固收类理财产品业绩基准中枢达标率均值为51.84%,加权平均兑付收益率为2.7%,环比下降0.26个百分点。

对于近半数产品无法达到业绩基准中枢的原因,蔡梦苑分析称,一是“资产荒”背景下收益空间收窄;二是债市波动加大投资难度;三是净值化转型中的策略调整,随着估值整改深入推进,理财公司更注重风险控制与流动性管理,在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不可能三角”中,策略选择更趋谨慎,相应削弱了收益潜能。

受访机构和人士认为,除了行业要规范业绩展示外,投资者也应该对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建立更专业和理性的认识。

蔡梦苑表示,首先,在产品业绩展示上,应明确业绩比较基准为参考目标而非收益承诺,避免设置过于宽泛的浮动区间。建议引入旗下产品历史达标率、平均实际兑付收益率等辅助指标,增强业绩表述的合理性与可比性,同时,强化风险披露,重点提示流动性、信用风险及净值波动可能性,帮助投资者建立合理预期。

其次,理财公司应转向客户需求导向的服务模式,建议推动从单一产品销售向资产配置解决方案转型,依据客户生命周期、风险偏好与财务目标提供组合策略。通过持续陪伴与专业调仓,提升客户持有体验与长期黏性,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体系。

最后,加强多元资产与策略创新能力。例如,通过开发透明、低成本的指数化产品,为投资者提供风格清晰、易于配置的工具化选择,在控制波动率的前提下增强收益韧性。

睿智新虹理财研究院表示,第一,投资者应该意识到,资管新规实施后已经不存在“刚兑”理财产品,应当理解“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对不实宣传保持警惕;第二,应正确理解业绩比较基准,明白这只是一个参考目标,并非收益一定能达到的水平;第三,了解产品的收益率与存续期间的债券市场收益密切相关,而这会受到宏观金融政策、经济增长情况和产业形势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蔡梦苑也认为,投资者应加深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理解,业绩比较基准是评估起点,而非收益承诺。建议投资者关注其设定方式是固定数值、区间范围,还是挂钩特定指数,并综合考察产品所挂钩指数的市场代表性与透明度、产品的持续表现与风险控制、管理人整体的业绩兑现能力、产品底层资产构成等,避免被单只“爆款”产品的短期业绩表现误导。

编辑:张洁 

校对:王玥

制作:小茉

审核:许闻  陈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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