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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对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证券之星金融监管

2025-11-19 17:30:27

2025年11月19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虚列费用,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杨帆(时任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副总经理)虚列费用,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雷海云(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商业险部负责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陕金罚决字〔2025〕87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虚列费用

罚款2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2

杨帆(时任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副总经理)

虚列费用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3

雷海云(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商业险部负责人)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证券之星资讯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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